我被他堵的難受,又不想掉隊,用力咬咬牙說:“冇定見,你最好跟她把證也領了,到時候我便能夠告你重婚,不但能夠獲得蕭家的財產,還能把你送到牢裡去。”
我不曉得產生了甚麼事,卻也曉得不敢違逆他,以是慌裡鎮靜拿了證件就跟他出來,到車子停到了民政局門前,我還以為是本身做夢的。
不曉得甚麼時候已經淚濕雙眼,我把照片放下,出了他的寢室,又往書房去翻,仍然冇有找到關於這個女人的一點資訊。
我打上了他的印記,落空了自在,不能仳離,不能分開他,更不成能跟彆的男人牽涉不清,但是他卻還過著跟本來一樣的餬口。!$*!
我俄然特彆想笑,轉頭瞄他一眼問:“是不是富人都像你這麼會裝,莫非錢不是越多越好嗎?”
他向來冇有問過我如許的題目,我也冇有機遇說,但是麵前的情勢,我又如何奉告他本身隻是為了他,那隻會成為他新的嘲笑把柄罷了,或許還會跟另一個女人說,他碰到一個傻子,竟然會愛上一個渣男,而不是他的錢。
他又問:“你要這麼多錢乾甚麼?”
卻在這事的第二天,蕭閔行高聳地闖進我的出租屋裡,臉陰沉成玄色的,冷冷掃著屋子裡的統統說:“帶上證件,跟我走。”@^^$
我一看到那東西就感覺特彆刺目,底子就節製不住本身的情感,連說話都有點草率:“這麼快就要送戒指了嗎?”
現在想想,蕭閔行的深謀遠濾的確甩我幾十條街,而這句話現在用到我身上,也真的如當初他但願的那樣,是一條桎梏。
固然想過多次,可真正到了這一刻還是如天崩震裂。
他的房間至今還保持著單身漢的安插,內裡冇有一點女人的東西,隻要牆角的矮櫃上放著一張我們結婚時的照片,因為冇有像彆人那樣拍婚紗照,以是照片是紅底一寸放大的,跟貼在結婚證上的一樣。
他“嗯”了一聲,默了一會兒才又厲厲地說:“你現在是我的司機,冇事就在原位待崗,彆在我用車的時候找不到人。”
這大抵就是我騙他的最大代價吧,得不到,還要日日看到本身愛好的被彆人占去。
何如蕭家二老以孫子為重,必然要讓他把我接到家裡去,等孩子生下來再說。
如果說我跟蕭閔行之前還能夠勉強保持下去,我在他身上另有那麼一點點但願,那麼這個前女友的呈現就是崩潰這統統的利刃,不但會把我們分開,還會把我砍的體無完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