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父母看完條約以後,也對十年的合約刻日,以及愛情條目有所顧忌,以是也支撐她跟天下文娛公司好好談談。

如果簽約以後,本身冇有獲得重用的話,那想解約就要等十年時候。到時候,她都快三十歲了,就算能夠改換門庭,她又能夠獲得甚麼成績?

“這麼好好車,真是太有錢了。”高媛媛的爸爸戀慕的道。

天下文娛因為有太多明星,每天進收支出,以是就吸引來很多粉絲,每天堆積在這裡,想等偶像出入的時候,看他們一眼。

現在人家能向她遞來橄欖枝,聘請她來加盟,那對她來講真稱得上是“恩情”,她又有甚麼不樂意的。

……

她之前做模特的時候,就差點被小經紀公司騙了。幸虧她機警,不然的話,被一份經紀約鎖死五年。到時候,要麼賠錢走人,要麼就隻能在那小公司耗五年芳華。

但凡是環境下,他們連著等幾天都能夠等不到人。畢竟,藝人們的事情安排的都很滿,這裡跑,那邊跑,底子冇有多少時候留在公司。並且是越紅的明星,事情就越忙,越不成能常回公司。

而天下文娛倒是把事情都做在明處,給了三天的考慮時候,擺明是對本身特彆有信心,底子不怕她懺悔不簽。

另一個爭議點是所謂的愛情條目,規定高媛媛愛情、結婚,必必要向公司報備。如果未經公司答應,私行愛情結婚,天下文娛有權究查任務和喪失。

“看這公司還真是夠氣度的。”高媛媛的媽媽則看著天下文娛高大的辦公樓道。

要曉得,九零年代,人們遍及結婚較早,三十歲結婚的確難以設想。不像當下,三十歲能結婚,就已經算是晚婚了。

以是高媛媛對這兩條都有定見,籌算跟王海明會商一下,最好是能夠點竄這兩個條目。如果不能點竄的話,她真想不好本身到底要不要簽約了。

“嗯,好,這是我們公司的藝人合約。你拿歸去好好的看一下。如果冇有題目的話,三天以內,到天下文娛公司來找我簽約,過期不候。”汪明海從公文包中取出一份檔案,交給高媛媛道。

“它這門前如何還聚了這麼多人呢?”高媛媛的爸爸又迷惑的問道。

要曉得她本年才十九歲,恰是風華正茂,鮮嫩欲滴的大好韶華。如果簽了十年的合約以後,等合約結束她就已經二十九歲。不能說是半老徐娘,起碼也是年化已逝,就快成為黃臉婆了。

歸正他們簽人又不給錢,先把經紀約簽下來,簽個四五年。到時候,有事情的話,就給他們做牛做馬。冇事情的話,就用條約鎖著人,歸正寧肯毀掉藝人,也不能讓他們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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