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張墨軒母親的反對,她下定決計變成一個上流精英,她用本身攢下的錢開了一家小小的珠寶公司,她變得張揚,變得放肆,為了停業開端酗酒,夜不歸宿……終究她勝利了,但是,也失利了……在她最對勁的時候,收到了他的結婚請柬,她胡想了無數次的婚禮新娘卻不是她。
那是墨軒打趣時的話,當時的他還說隻是把她當mm,為甚麼她看不出來他提起那小我時非常的神采?
“朝朝,放學了去籃球場有比賽!”
高中畢業,身為學渣的她冒死掛在了登科線,擠進了一流大學成為了他的‘女友’。她會每天早上給他送早餐,早晨給他發簡訊,向他陳述一天的心得,週末時林朝朝會去墨軒單獨居住的屋子打掃清算,洗衣疊被。在夜幕來臨以後會伴著一段輕柔的音樂,擺上燭光晚餐……
十年,從十六歲到二十六歲,林朝朝用了十年芳華祭奠了一分癡守的豪情,或許就是她的死纏爛打纔有了開端,那麼也因為他碰到了真正的愛情而結束是不是也很合情公道?
“朝朝,你不愛我,你在乎你的奇蹟賽過我,我從不在乎世人的目光如果我愛你,不管如何我必然爭奪,隻是,現在的我不愛你了……隻是,我不想落空你這個朋友。”
大學畢業,她去了一家珠寶公司當設想師,而他則開端插手家屬企業,如果身份是一條跨不過的鴻溝,那麼她要變成和他劃一的人物!
坐在後排的林朝朝接過墨軒遞過來的籃球塞進書包,順手拿出一包牛肉乾遞給墨軒,“給,吃吧!”
“嗯?”
林朝朝喜好美食,喜好珠寶,但是她為了一小我,放棄了珠寶,放棄了美食,卻甚麼也冇有獲得。當曉得墨軒要結婚以後,她的天下崩塌了,她不在整天研討美食,不再想偷甚麼珠寶,隻是把本身困在房間,冒死酗酒,試圖健忘煩惱。
隻是如果對愛情絕望,是不是嫁給誰都無所謂?……
“嗯!哈哈,我們本來就,一向隻是朋友啊!”哈哈哈……林朝朝都不曉得本身說的是甚麼,第一次曉得笑是那麼痛的事,她不愛他了?或許是他一向不愛她吧,他也說了,如果愛必然會儘力圖奪,但是她看到的隻是她一小我演了一場活在自我裡的獨角戲。或許,先愛上的人本來就帶有原罪吧?
她還記得明麗的陽光灑在他超脫的側臉,他的眼中映著她的影子,長長的睫毛忽閃,嘴角輕揚,隻是一個淡淡的‘嗯’字就讓她表情飛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