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明誠正想著應當如何經驗這小我的時候,包春生返來了。
不過,她們當時被賣得很急,第二天一早就走了,買了她們的那小我在把她們帶走後估計會去本身本地的衙門登記。因而,梨東鎮這邊衙門中就冇有她們的記錄了。這類登記軌製的不完美之處就在這裡,畢竟它的存在是為了查稅,而不是為了人丁普查。現在的祁明誠就完整不知該去那裡找記錄。
對,祁明誠隻能用“蠢”來描述這小我了。他莫非覺得全天下都是繞著他轉的嗎?像這類人,彆看他平時老是耀武揚威趾高氣揚的,隻要狠狠摔個跟頭,他就永久陷在泥裡,死活都爬不起來了!
因而,祁渣爹賣女兒時,底子就冇有顛末衙門的見證,他隻是把女兒推給了媒婆子,逼迫著她們在已經寫好的賣身契上按了指模,然後他收了錢就跑了。比及了鄭媒婆倒手賣時,比如說要把三妮賣給周府,已經談妥了買賣後,她才帶著三妮和賣身契去衙門把蓋印的法度補完,然後才送到周府去。
包春生趁便就想探聽一下鄭婆子的養女,他這小我也鬼,不說想要找一個養母是媒婆子的婦人,而是這麼說的:“我此次出來主如果為了找我的妹子……她在小時候走失了,我刺探了這麼多年,才模糊曉得她被一個媒婆子收養了,養母傳聞是姓鄭的。可惜,我不曉得我妹子現在叫甚麼,又刺探了好久,卻連阿誰媒婆子叫甚麼是那裡人都冇有刺探出來。好兄弟,你們那邊可有合適我說法的人?”
線索就如許斷了,直到祁明誠在西北買了阿燈幾位仆從後,因著阿燈要贖身,他特地陪著阿燈去衙門中走了一趟,他才俄然認識到,不管祁家的兩位女人被賣去了那裡,官方都應當是有登記的。這類登記的目標是包管征稅,隻要官方在賣身契上粘貼“契尾”(完稅憑據),左券纔會具有合法性。
四妮、五妮這邊當時的詳細環境如何,祁明誠不得而知。
直到祁明誠買了屋子,這屋子的原仆人也姓鄭,他才榮幸地獲得了一點點線索。鄭掌櫃在鎮上開了三十來年的鋪子,鎮上的甚麼事情都能曉得一點。祁明誠和他談天時,不抱但願地問起了鄭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