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得他悄悄地笑道:“為兄的內心亦一向有著一個迷惑,但聽過靈歌所說以後,統統的迷團便迎刃而解。為兄內心最大的迷惑便是凶手的足跡――凶手在殛斃了死者以後將本身的足跡全數掃去,這一手腕美滿是一個體味查案技能之人才氣做出的自保行動,徐呈雖讀過書,不過就是些初級階段的文學知識罷了,不成能觸及到調查案件這一方麵,且淺顯百姓對於萍蹤可辨認身份之事體味得並未幾,像本案如許能做到將本身統統足印一個不落地全數抹去的環境少之又少,可見行凶之人應是個有著相稱豐富的查案經曆或知識的人。方纔聽靈歌說趙月朔曾在故鄉做過捕快,那麼這件案子至此纔算真正地清楚了:死的那一個不是趙月朔,而是如假包換的徐呈,殺人的那一個並非徐呈,而是故佈疑陣將官府引入歧途的趙月朔!”
……狗兒鬼?……他如何會在這裡?
我無認識地嘟了嘟嘴,對此很感無法,冇甚麼精力隧道:“燕然哥哥說得是,靈歌這便歸去……”說著便要回身往外走,卻忽被他伸出一根長胳膊支在門上擋住了來路,不由得迷惑地偏頭看向他。
厥後至案件勘破才曉得,本來趙月朔是因賭債欠得太多,每天被賭坊打手守在家門口等著要債逼得急了,偶爾同徐呈喝酒時聽他提及曾找歡樂兒借過十兩銀之事,那十兩銀徐呈結婚之時並未用儘,厥後又攢了一陣重新攢夠了十兩,卻又不想還給歡樂兒,因此一向在家裡擱著,趙月朔遂起了歹心,想要將那十兩銀想體例搞到手將賭債還了。正趕著歡樂兒和徐呈因這銀子的事打了一架,趙月朔便計上心來,藉由此事乾下了殺人嫁禍瞞天過海的一樁血案。先是偷了歡樂兒平常練字的字帖,仿照他的筆跡彆離寫了兩張一模一樣的字條悄悄給了他與徐呈二人,將二人於醜時前後分開來約至空房,殺掉徐呈並取回給徐呈的那張字條,就此嫁禍給歡樂兒,隨後連夜逃出府去,潛入徐呈家偷走那十兩銀,因想想本身如何也不能再待在承平城了,乾脆連賭債也不去還,徑直逃出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