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一點,我對你想在街上擺攤售賣的設法不敢苟同。
如果拿到店裡……說不定能夠。
那還不如不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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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講。”
並且,這走馬燈與拜月節的氛圍相得益彰,再找個好點的噱頭,必然能吸引更多的主顧。
隻將這盞走馬燈放在街中,會引發顫動,但不必然能吸引甚麼高朋前來。
有了思路,閆茉白眨了眨眼睛,眼神直視木錦之,語氣嚴厲,“錦之所想我大抵體味了,不過我有些分歧的觀點,你能夠先聽聽,再做籌算。”
這麼想彷彿也是個不錯的主張。
歸正都是可著有錢人薅羊毛,你情我願的事情,她轉手再賣出去,或者本身留著就是她的事情。
閆茉白所言明白無誤地向她傳達出一個資訊——大家皆知今晚的街道將會非常熱烈,但在這份熱烈背後卻埋冇著數不清的安然隱患。
木錦之聽了閆茉白的話,如醍醐灌頂般,墮入了深思。
要不然,直接把這個燙手山芋賣給閆茉白?
冇有有錢人來,那她這花燈要如何賣?
彆的,她曾經在很多小說和電視劇中看到過近似情節:大族後輩和權貴們趁著休假時候,如魚得水地穿越於繁華熱烈的街頭巷尾,縱情享用餬口。
冇錯,固然熱烈不凡,但存在安然隱患的處所,真的會有那麼多珍惜生命的人前去嗎?
你這花燈代價不菲,貴在獨一無二,即便用我的令牌,若隻是在街中售賣,恐怕也招攬不來甚麼高朋。”
她本來打算將物品拿到街頭出售,一來感覺如許做很便利,二來也感覺街道上人來人往非常熱烈,能夠吸引更多主顧。
好有事理的模樣。
但是,閆茉白作為土生土長的京都人,她的一番話完整顛覆了她本來的看法。
京都的達官權貴、世家後輩大多自視甚高,不喜喧鬨,人多擁堵的處所,即便活動再熱烈,他們也很少參與。
如果如她所說那般,有孩子的怕有拍花子,有錢的會擔憂有小偷,有約的會在包間裡集會,有嬌夫美侍的會趁著休假風花雪月,街上那裡會來那麼多有錢的“有緣人”!
既然要贏利那就賺筆大的,恰好比來手頭緊,趁此機遇餘裕餘裕。
我表哥剛纔出門時還特地叮嚀我,今晚街上人多,不準小琪瑤出門,這也是我不附和你當街售賣花燈的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