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劍臣一怔,就瞥見一個身穿藍色粗布棉衣的少女脆生生地站在本身三步外,少女端倪如畫,清爽脫俗,固然渾身不沾半點珠光寶氣,但更顯得淨水出芙蓉,潔淨素雅,如同一朵亭亭玉立的荷花。
瞧著其一身敝舊的破棉衣,陳劍臣問道:“氣候這麼冷,你如何跑出來了?”
“就叫留仙哥吧,我感覺好聽。”
送走了王複,他始終感覺心有不安,尋羽士不得後回家也是如坐鍼氈。此中啟事,除了一部分對於王複的擔憂外,更多的是他對於那桃花身份來源的質疑――陳劍臣想把這件事情弄個水落石出,萬一事情真如設想中那麼不堪,凶惡,也好早有個籌辦,總比糊裡胡塗地喪失了性命的強。
日薄西山,半天紅霞,天空滿盈著一股仄仄的氛圍。
她聲音怯怯輕柔的,陳劍臣差點冇聽清楚,先是反應般“哦”了聲,隨即一個激靈:“羽士?甚麼樣的羽士?”
細若蚊鳴的一響,幾近同時,一絲微光從擱置在硯台的辟邪筆筆頭處迸發,直如一道迷你版的閃電般,轉眼即冇,消逝不見……
阿寶父母雙亡後,日子過得非常淒苦,舉目無親,無田無地無技術,隻能靠上山撿拾柴木和彙集野果為生,她家裡的屋子早已崩壞不成居住,便借居在村前麵的一間地盤公小廟裡居住。平時村裡的人見她不幸,間或會給她送些柴米油鹽,賙濟賙濟。
要曉得在天統王朝,寫得一手好字很吃得開,如果成了書法名家,更是光環罩身,到處受人尊崇追捧了。
被陳劍臣兩道目光一碰,少女忙不迭地低下頭來,兩隻小手不安地搓著衣角,囁嚅道:“哦,這個……健忘你現在是秀才,有功名在身了,我應當叫……”
身子已經邁出了大門,一起不作逗留,徑直出到村口內裡。
阿寶……
對此,正負手站在窗前去外望的陳劍臣自是一無所知。
對於這個羽士,陳劍臣現在並冇有寄予太多本色性的慾望,隻是想尋著他問清楚一些事情罷了。至於對方是否是傳說中的世外高人,還得見麵體味後才知,從而製定更詳細的應對計劃。
其字龍飛鳳舞,暢快淋漓,極具氣勢,與平時寫的中規中矩的楷書判若雲泥。
自從風俗了羊毫寫字後,陳劍臣便成心地操縱讀書的時候到臨摹練字,他對練字的興趣要大大超越背誦四書――讀書的乾勁在短期間內不成能有所竄改,那就先把字練好吧,也算是一項討餬口的有效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