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哦,現在應當是菊花――站起家,拍拍那身補丁摞補丁的藍底白花衣褲,跺了跺暴露腳指頭的破布鞋,長吐出一口氣。
這都怪本身,冇照顧好娃子,不幸的菊花!
她將竹簍挎到右邊肩膀上,籌辦回家。
這小青山的腳下就住了她一家,離東邊的村莊另有好大一截路。
不是說因為本身不想娶她悲傷得跳湖尋短見麼?剛纔見她坐在湖邊,還擔憂她又要尋短見哩,本身但是悄悄地守了一早上,連活也遲誤了。
東邊,全部清南村都覆蓋在這霞光裡,樹梢屋頂全蒙上一層瑰麗的色采。一條巷子從西邊小青山腳下菊花家牽出,蜿蜒伸展,冇入清南村深處。三三兩兩的樹木散落路旁,巷子絕頂的清南村,或高或矮、或新或舊的房屋錯落有致,間雜著幾棵高大的古樹從這片房屋中間脫穎而出,俯視全村。
菊花輕聲道:“我穿哥哥的舊衣裳就行了。哥你都這麼高了,爹又冇衣裳改把你穿,不做咋行哩?”
楊氏接過話茬說道:“明兒我到集市上扯些布,給青木做衣裳;趁便買些大骨頭返來,熬湯給閨女補補。”
張槐頓時急了:“娘你說啥話哩?菊花是個好女人,那我也不能就娶她呀!”
洗過臉,她悄悄歎了口氣,又拿起竹掃把將三間屋子和廚房都掃了一遍,用撮箕將渣滓裝起來倒進茅房中間的漚糞池。
她不過是鬥爭得滿心怠倦,討厭了都會的喧嘩,想到鄉間去過平靜的餬口罷了,竟然被雷劈到這個陌生的處所。
菊花忙點點頭道:“好多了。”
菊花割滿了一簍豬草後,便不顧露水,在鏡湖邊的草地上坐了下來,望著麵前波光粼粼的湖麵發楞。
一回身,卻發明前邊金菊招展的草地上,站著一個十六七歲的農家少年,手裡還拄著一杆鋤頭。他頭上挽著髮髻,紮著青色布巾,一身灰色粗布衣褲,膝蓋和胳膊肘還打了補丁。
總要活下去,不是嗎?不能再迷惑失落下去了,記念本來的天下,更是於事無補。
想著本身好好的閨女,要不是小時候被啥東西給咬了,臉上起了一大片肉瘤,哪能讓人埋汰說冇人要?瞧兒子青木的樣貌就曉得,如果冇有那肉瘤,閨女定會長得很都雅――本身跟娃他爹又不醜!
然後,在全村沸沸揚揚的傳播下,菊花就投了鏡湖尋短見。要不是被人救了,冇準現在都埋到土裡了。
那汙水不斷從她手指縫中流下來,看的菊花內心一縮――這副景象就跟宿世的母親洗衣裳一樣,厥後本身為家裡買了洗衣機纔好些了――她忍不住眼睛有些發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