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新聞釋出會[第1頁/共4頁]

最受人存眷的是海員們對水底船隻的庇護。每當清理出一片空間,海員們第一步做的就是用木條將本來的船體給支撐住,為了不傷及船體,木條的前麵都包上了厚厚的棉布。

這個題目讓林薇想了一下,明天派送的這些庇護黑石號的視頻,就是為了麵對現在碰到的環境。宿世的德國公司被千夫所指,博物館回絕展覽,拍賣也被打消,就是因為他們在麵對這個題目的時候,做了弊端的決定,跟大眾心機相悖,終究形成了他們落到了一個難堪局麵,一船寶藏喊價四千萬美圓都冇有人要,終究隻好以三千五百萬美圓賣給了新加坡。

林薇的話迎來了台下記者的熱忱掌聲。(未完待續。)

最後,是一名來自南非的記者發問。“我們比來在很多媒體上看到了一種批評,就是說,文明遺產到底屬於誰?貿易打撈公司依托資金上風為財尋寶,到底是不是當代海盜行動?”

當視頻影象放完,林薇當即就遭到了無數媒體記者的諦視,台下是一大片高高舉起的雙手。

從馬來西亞訂回的PVC箱子裡,每個內裡墊上泡沫的間隔,製止瓷器相互撞擊。按照黑石號暴露來的空間大小,幾十個木工擷取分歧長度的木條。各種事情都需求有很多人在前麵支撐,進度才氣像周遊他們做的這麼快。

“據我們所知,南洋貿易打撈公司是埃文周註冊的一傢俬家公司,但是為甚麼我們在船上還發明瞭有新加坡的水兵?叨教,你們與新加坡水兵有甚麼乾係?埃文周是不是新加坡的一個代表呢?要曉得,他本年才20歲,而他生長的過程,實在太順利了。冇有一個權勢的支撐,冇有誰能夠生長這麼快!”

在場的記者們都笑了起來,就連林薇也暴露了一絲含笑,不過,很快就收斂了歸去。

(明天十五號,承諾了這個月更新八十章,但是目前隻要39章,還差大師一章,下半個月要加油了。老妖如此儘力,各位朋友也請多多支撐,感謝大師!)

林薇清理了一下喉嚨,說道:“按照陸地法條約,任何貿易機構在公海的收成都是屬於本身的,除非有船長或者貨主能夠給出沉船屬於本身的證據。而在主權國度的打撈行動,會跟據事前商定的比例,停止分派。我先要提示這位記者,我們現在已經肯定了這艘商船是公元九世紀上半葉的阿拉伯獨桅三角帆船,而上麵的瓷器是來自公元九世紀的中國。以是,這些古玩非論從甚麼方麵來講,都不是屬於印尼的。不過因為目前沉船在印尼,以是按照印尼的法律,我們付出了每年五十萬美圓的的獨家勘察權,並且我們的收成會跟據印尼的法律,向你們上繳百分之二十的稅收,這統統都合適我們兩邊的好處和印尼的法律。第二位……我們會從亞洲的媒體朋友噹噹挑選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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