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春水微皺(二)[第1頁/共2頁]

同治元年言官紛繁彈劾,恭親王與租界談判,正式拘繫下獄,擬斬監候。秋審處總辦、直隸司郎中餘光倬,將其由封疆大吏失守城池應處之“斬監候”加上罪名“擊殺執香跪留父老十九人,忍心害理,罪當減輕”而改擬“斬立決”。刑部尚書趙光,因與幫辦江南軍務的許乃釗有友情,體味桂清淪陷蘇常殃民細節,覆奏:“不殺何桂清,何故謝江南百萬戰難生靈?”慈禧太後降旨命大學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集會。大理寺卿李棠階以為桂清為兩江總督,驕橫胡塗,治軍無方,剝削軍餉導致將士叛變、全軍淹冇,棄城而逃又嫁禍彆人,其罪不容誅。集會成果如刑部議,而太後另有旨:“何桂清曾任一品大員,用刑宜慎,如有疑義,無妨各陳所見。”有17人上疏論救,體仁閣大學士、禮部尚書祁寯藻,援引嘉慶帝諭旨:“刑部議獄,不得有減輕字樣。”以為刑部所擬分歧製。另有工部尚書萬青藜、禦史高延祜,而薛煥以重金疏浚,故遲延暮秋仍未決。 禮部給事中卞寶第(浙江道禦史任內就曾參劾桂清)抗章駁祁寯藻:“仁宗上諭,隻就承平期間平常罪名而言。”又言:“道光年間浙江提督餘步雲失定海,鹹豐年間湖北巡撫青麟失武昌,皆以淪陷封疆伏法,當時祁寯藻當軍機大臣,何獨於何桂清護惜若此?”

最後慈禧太後下定決計,務需求殺雞儆猴,下旨:“刑賞大政,不成為謬悠之議所撓,今欲平賊,而先庇逃帥,何故作複興將士之氣?以才敏負一時之望,膺江表重寄。桂清無料敵之明,又見效死之節。身名俱隕,罪實難辭。何桂清立斬不赦,以慰江南各地軍民之心。”

鹹豐十年蒲月,李秀成帶領的承平軍攻破江南大營,又乘勝進圍何桂清坐鎮的常州。佈政使薛煥、總理糧台查文經等人建議何桂清棄常州城而走,儲存氣力退駐姑蘇籌餉,以圖再戰。何桂清采取了他們的定見,棄城前去上海。朝廷因何桂清棄城而走,將其撤職,由曾國藩繼任兩江總督。

如何懲辦何桂清,清廷最高統治者天子以及恭親王奕訢,三朝元老、大學士、吏部尚書祁寯藻等重臣,都以“一品大員,用刑宜慎”為由,主張免何桂清一死。特彆是主持審理此事的祁寯藻,對峙以為何桂清罪不至死。他乃至針對主張殺何桂清的一派人說:“國人皆曰可殺,臣亦國人,未敢謂其可殺。”但何桂清的政敵、此時因對承平天軍作戰連連到手而越來越走紅的曾國藩,卻對峙主張殺何桂清以謝國人。他說:“疆吏以城守為大節,不宜以僚屬一言為進止;大臣以心跡科罪行,不必以公稟之有有為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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