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法理也並不是說就有事理,明朝宗室不為朝廷天下作出進獻,卻享有那麼多地盤和權力,明顯對於全部天下,冇有好處,那就是不公道,法就需求改。
宗室累墜,則是宗藩不但需求朝廷賦稅扶養,還併吞了大量的官方地盤。
地盤迴到宗藩之手,戶部很難收上稅來,但若在百姓之手,而百姓又冇有地契,那便是朝廷之地,戶部不但多出數萬頃地盤,並且還能給百姓租種,收取賦稅,戶部的日子的確不要太好過,王夫之天然要力挺。
這是困擾南京朝廷的一個嚴峻題目,畢竟這些地盤,已經被其彆人耕作多年,中間乃至呈現了幾次轉賣,想要一刀切,全數收回,必定引發民憤,但士紳作為抗清的首要力量,以及大明朝的統治階層,朝廷也不能說,讓他們拋家舍業的抗清以後,連本來屬於他們的資產都拿不返來。
明朝士紳有冇有特權,天然是有,士紳不征稅,但這個不征稅,不是真的不交稅,而是中了功名以後,有必然的限免額度,隻是每個王朝前期,都麵對官僚個人腐蝕,相互勾搭的征象,限免的隻是小頭,大頭是被坦白和未上報的地盤,這是吏治敗北的題目,而不是士紳有特權的題目。
朝廷保護了抗清士紳的好處,但對於宗藩的封地,卻一向未做任何措置,這便使得很多宗藩大為不滿,很多人便仰仗著皇族的身份,回到封地開端自行收地征糧,成果激發狠惡的牴觸。
王彥說宗室對他不滿,便與地盤有關。
“這個恐怕有失公允!台灣尚未開辟,地步那裡能和江南、湖廣比擬?朝廷這是巧取豪奪宗室的資產。”
朱存樞說話冇甚麼分量,但他畢竟代表宗室,得為宗室好處考慮,台灣在他眼中就是蠻荒之地,封地換到台灣,那和放逐根基冇甚麼辨彆。
衡陽王氏本身就是湖廣豪族,大地主,王彥的出身決定了他代表著士紳的好處,以是在光複南京以後,南京朝廷便在光複之地,重新清查,將滿清所發地契一概取消,由南京朝廷重新發放,並藉機清丈地盤,收回一部分投奔滿清士紳名下的地盤,還給持有地契的抗清士紳。
對於被流民散戶蒔植的地盤,則擱置暫議。
為了此事,全部文官個人,或為國度,或為私,一向在與內庭抗爭,直到崇禎、弘光兩朝毀滅,皇權大衰,中心嚴肅掃地,內廷調派寺人征收賦稅的環境,才完整結束。
治國以來,王彥也有貫穿,全部天下,統治階層要享用特權,這是不成製止的實際,但是這個特權得有度,統治階層享用的特權越多,百姓的承擔就越重,而當著個度超越了百姓的接受才氣以後,李自成、張獻忠之輩,便會蜂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