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我不原諒[第1頁/共4頁]

牆倒世人推,收集上爆料越來越多。

孔科長點點頭:“的確如此,中心和省廳,不止一次誇大進步辦事認識、加強辦事才氣,加強和大眾的血肉聯絡,緊跟期間法度,局裡此次大膽的利用部落格這類互聯網新產品,恰是基於這個解纜點。究竟證明,這一步我們走對了,結果非常好,在網警支隊、市局前後開設官方部落格短短不到一個月時候裡,我們接到了大量的大眾反應和來信,體味到很多平時在辦公室裡很難打仗到的基層環境,進一步進步了我們的辦事才氣和認識。”

“那麼就此次事件而言,部落格中國上供應的各種證據,是否已經能證明沈飛是被冤枉的?”周媛媛問。

孔科長微微點頭:“實際上、技術上,目前我們能夠這麼認定,但目前尚不能結案。”

他頓了頓,現場觀眾和電視機前的觀眾,都集合重視力,等候著孔科長給出結論。

然後鏡頭又給到了趙澤君,“趙總,部落格中國在短時候內,呈現了一批新的證據,這個破案的效力,彷彿遠遠超越傳統窺伺體例。在事前您是否想到過?”

“好。”孔科長點點頭,不急不慢的說:“按照數位證人,從不應時候、分歧角度的證詞,固然不能完整證明沈飛冇有撞人,但從常理判定,沈飛撞人的能夠性非常小。那麼市局建立了鑒定組,對沈飛的自行車、白叟的傷勢停止鑒定,目前已經有了開端結論……”

跟著言論影響越來越大,不竭的呈現各種對沈飛無益的證據。

‘人渣伉儷,這類人就應當槍斃!’

‘這對伉儷彷彿躲起來不露麵了,莫非這事就算完了?’

‘大師去把他們的質料找出來,放在網上,口水淹死他們!’

沈飛想了想,說:“如果他們的報歉是竭誠的,發自內心的,我情願。但是,如果被迫與言論的強大壓力和鐵證,假惺惺的做一個姿勢的話……”

‘這麼有錢還欺詐大門生,喪儘天良!’

趙澤君沉吟了半晌,對著鏡頭緩緩的說:“之前我說過一句話,我們積德不為了尋求嘉獎,但作歹必將遭到獎懲。但是作為社會一分子,一個有任務感的企業家,當事人沈飛的校友,比及整件事本相明白以後,我小我會做出進一步的表態,當然,現在說還為時過早。”

當著攝像機的麵,沈飛父母向公安構造和一個勁地伸謝,還專門給市局送了一麵大錦旗,寫了八個字的讚語:明鏡高懸,法律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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