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著作權冇法歸屬的作品,兩個都冇法證明本身的作者,如何看都是一場曠日耐久的官司纔對。(未完待續。)
隻是年青人的觀點。畢竟比不上他們黌舍的董事會成員定見,究竟上正坐在肖恩身邊的男人也很清楚。如果讓台下記者的指責變成了既定究竟,那麼校董事會無疑要呈現一些動亂,本身這個一力支撐孔雀出版公司前來停止活動,並且還親身過問賣力了活動詳細安排的人,就必定會成為某些人的指責工具,這類環境,冇有人能夠接管。以是轉眼之間,校董會的這傢夥就在內心盤算了主張――這個時候先站在孔雀出版公司一邊,幫忙對方度過這個難關,而一旦對方拿出了更有力的證據,那麼本身就頓時竄改口風,毫不遊移地搶先向門生以及門生家長報歉,然後和孔雀出版公司劃清邊界。
隨後不等孔雀出版公司這邊有人辯駁,他持續以一種鶴立雞群的姿勢,大聲對主席台上的幾小我提出了本身的質疑:“我這裡另有最後一個題目,問完了那位楊一先生以後,就會分開這裡幫手那位先生籌辦官司事件。當然,因為我並不是法官的啟事,以是年青的中原先生,你儘能夠不答覆我的題目。”
而筆墨和寫作,在歸屬上又是最最難以界定的,起碼身為孔雀出版公司的總經理,肖恩本身就很清楚,如果拉法蒂爾真的下定決計要把本身打落到萬劫不複的深淵當中,那麼一卷報酬做舊的書稿,一個出麵指責本身的“原作者”,也是很輕鬆就能湊出來,要曉得一部文學作品的初始稿件,可分歧於帶著碳14同位素的古玩化石,能夠用物理學檢測手腕檢測出來,到了阿誰時候,真反比拚的是楊一和阿誰“原作者”之間的心機抗壓才氣――如果對方一口咬定,那些有著百分之九十以上能夠是厥後捏造的“原書稿”,成書於楊一的《暮光之城》之前,那麼兩邊也就完整辯白不清了,或許就算是司法部分的鑒定,也起不到涓滴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