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上官蜜斯冇有挽留。

在這類環境下,嫁給仇人是不錯的決定。一來,能夠全了名聲,“無覺得報,以身相許”。二來,閃電既然救了她,對她有冇有失身天然是最清楚不過的,不會有曲解產生。三來,閃電麵貌姣美,並且武功高強,從穿著看來家底也應非常豐富。

“公子爺,您看看這個雞血寶玉,買來給夫人鑲在佩劍上是最合適不過的了。另有這個,金晶石……”

伴計正在口若懸河地向上官蜜斯保舉一塊彩虹石,一聽這話,扭頭看了一眼,說道:“那隻是切下來的廢石罷了,您要買就算二兩銀子。”停頓了一下,又道,“如果您買一塊彩虹石,阿誰就算搭頭,白送。彩虹石三千兩一塊”

垂垂地,金光消逝了,閃電手中是金色的流砂,內裡卻包裹著一層溫和的白光,閃現出一種非常的美,讓人表情俄然就安好了。

因而,她便向上官老爺探聽。因為怕被看出端倪,她不敢扣問太多(從之前酒樓老闆態度看,忠義侯在官方著名度很高。如果閃電對她一無所知就太奇特了。),隻是用閒談的語氣問對方家中有何人。

以後,上官蜜斯在家放心備嫁,餬口彷彿冇有任何影響。獨一的竄改就是,一塊彩虹石成了她畢生最愛之物。

“這是甚麼寶貝啊?”上官蜜斯插嘴道,她真的想曉得。

從那今後,她對陶仁的稱呼又從姐姐改成了夫人。每天仍舊會來拜訪,但卻會重視躲避閃電。見她如許,本來心胸芥蒂的陶仁反倒有些不美意義了。

“唉!!!”閃電重重伸了個懶腰,“這一個月過得真是太懶了,好久冇這麼懶過了!”

“好的。”陶仁笑了。固然她不知這是甚麼東西,但這白光讓她很舒暢。

上官蜜斯本來是感覺三千兩銀子太貴了,一聽這話,忙道:“我也買一塊。”

“這家器石鋪看起來真不錯,我們出來看看吧!”陶仁道。因為晉江的建議,這兩天她逛了很多玉石店、礦石鋪,此中也有很多靈氣充分的,晉江讓她買下了。閃電本身也能看出那些是靈氣充分的好東西,以是買得倒也痛快。不過她內心倒是存了幾分迷惑,陶仁的精力力應當還冇有強到能夠看出物品含多少靈氣的境地吧?如何挑中的都是好東西?

“她有婚約工具或心上人之類的嗎?”

四周的人群情紛繁,根基上都是對玉石很有研討的,卻冇人曉得這是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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