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駱總,那我們籌辦簽條約吧。”
不過,肖平腳本這麼出色,駱華不介懷多拿點錢,加深一下兩邊豪情。
兩人對於代價和前提都達成了分歧,張狀師當場就草擬了一個附加和談。
“那你對受權費覺很多少才合適?”駱華輕聲地問道。
讓駱華有些哭笑不得。
“彆看我,合作敵手,誰還冇有點小手腕。”
“駱總誠意這麼大,我感覺你還是先看看腳本再說。”
“因為編劇是一個比較龐大的是職業,像你如許伶仃創作的人很少,大部分都是團隊合作。”
說著,肖平從書包裡拿出了兩份條約。
肖平的要求,讓駱華微微一愣,然後很利落地就承諾了。
幾分鐘後,女秘書拿著一個檔案夾走出去,交給駱華以後,再次轉成分開。
畢竟,他的專業是演員,可不是狀師。
不過,肖平感覺不管如何,駱華還是先看看腳本為妙,免得對方今後悔怨。
“題目很大,我也不瞞你肖先生,從你現在的證據來看,想要告安安影視的編劇劉山抄襲,很難。”
駱華能想到這一點,看來誠意真的很足啊!
冇體例,吃過兩次條約的虧,肖平再也不信賴賴何人籌辦的條約。
對方卻給出了一個偏低的代價。
因為,夏光當時提出的要求很多,讓肖平把很多本來出色的部分,在其他的文字裡儲存下來。
肖平倒是渾不在乎,條約是他頭一天早晨特地在網上搜刮籌辦好的。
他還是第一次見到有編劇簽條約會隨身照顧的。
肖平揣摩了一下,前次夏光給的代價是十五萬,而此次駱華的誠意這麼大,就適本地減少一下,也冇甚麼題目。
“不但這個冇題目,我們合作今後,我還會幫你提交訴訟,從法律法度上,來奪回屬於你的權益,控告安安影視抄襲你的腳本,這位張狀師就是我事前幫你找來。”
要價十二萬,肖平隻是為了感激對方的誠意,另有幫手找狀師的事情。
“而法律上,界定腳本的抄襲主如果一部電視劇或者電影的播出後的承載,來按照故事的主線,台詞,情節幾個方麵來界定抄襲,如果二者有超越百分之五十的類似之處,就會被鑒定為抄襲,但是你現在冇有腳本,隻憑這些,有點證據不敷。”
“拿到法院去,必定會受理,但是勝訴的能夠性不大!”
駱華對條約很清楚,看了一遍,發明冇有任何題目,就是一份很淺顯的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