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枚得了冠軍,親朋團反而分裂成了分歧的陣營。
徐枚有點心動。
秦軼問兩人說了甚麼,徐枚含混道,“付晶在說要如何向黌舍告假呢。”
違約金高達七位數!
冇有人會放棄這麼好的成名機遇!
唉,現在說這些都遲了,出不起違約金,徐枚簽下的條約必須履行,徐父特彆想見見公司的賣力人,向賣力人要個包管,合約裡對徐枚無益的條目必然要落到實處。
付晶把徐枚拉到一邊,在徐枚耳邊叮嚀:
“公司要把我包裝成知性歌手,他們也支撐我持續學業,合約的確比較刻薄,但文娛圈的新人都是如許的報酬,換家公司一定會更好。”
付晶出的這個主張,底子不消徐枚親身出麵,收成好處時卻少不了徐枚。
徐枚終是緩緩點頭。
“當然行!又不止你一個簽約了,你想想,那麼多簽了約的選手都冇衝進三強,不簽約的反而進了,她們一樣會感覺不公允。”
為了壓服徐枚,秦軼還翻出了徐枚與公司簽約的條目。
特彆是對總決賽季軍而言,比賽要被李夢嬌壓一頭,合約還要被李夢嬌壓一頭,憑甚麼呀!
歸正現在合約不簽也簽了,父母頂多罵罵她,就像徐父說的那樣,以徐家的家底,底子掏不出幾百萬違約金,想讓徐枚解約都不可。
這個選項,不在付晶的考慮中。
另有徐枚既然拿了冠軍,小我專輯的鼓吹用度,是不是該高於亞軍和季軍呢?
在湘省插手比賽期間,徐枚見過在芒果台出入的明星,隻帶助理的已經是非常低調了,真正的當紅明星,不但有助理,另有司機,有扮裝師,走那裡都帶好多人,氣勢上就高人一等。
李夢嬌反麵公司簽約,放棄出專輯?
至於簽約年限和分賬比例,包含違約金,這些前提徐枚都細心衡量過了。
徐父不滿,“你怎能簽下這類合約,這是想悔怨都不可啊,家裡哪有幾百萬替你付違約金!十年的長約,十年後你都多少歲了,你這孩子真是太率性,說是和同窗去蓉城旅遊,我們才同意的,哪曉得你到蓉城就報名插手了這個唱歌比賽,還瞞著我和你媽簽了合約——”
這個“破鈔百萬”,是三強選手一起出專輯的用度呢,還是三強選手各有百萬預算?
明星們都有助理。
秦軼正愁冇有機遇,立即提出的疑問:
徐枚的比賽嘉獎就是傳聞上百萬鼓吹費的“小我專輯”!
付晶說著說著,本身也感受不太舒坦。
徐母冇有丈夫那麼衝動,卻也是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