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人與事4[第1頁/共2頁]

彩霞過來後,由麝月給安排當了管事媳婦,一個月有一兩銀子可拿,稱呼方麵,麝月虎魄這些熟諳的姐妹們天然難以改口,還是稱她彩霞,不過其他的下人,便是李雲家的長李雲家的短的叫起來了。

提及來,李雲對彩霞是極好的,他一個鹵莽男人,二十五六歲才得了個標緻媳婦,捧得跟金鳳凰似的,不捨得說不捨得罵,一月四兩薪酬分文不動交上去,無事還咧著大嘴獻殷勤。

倆人算是命定的姻緣,當時一看就相互對了眼,新婚燕爾,更是蜜裡調油。

現在第三進宅院東跨院的正房三間,外加兩間耳房,都屬於李雲彩霞倆口兒的,一溜五間房屋,前提相稱不錯。

生絲買賣雖冇如何擴大,但算得上穩定,一個月保持在三十兩銀子的賺頭,比擬起平凡人家,已是十倍二十倍的支出了。

彩霞自是嫁到賈瑋的東城宅邸這邊來,普通而言,身家殷實的下人會挑選另行在仆人宅邸外接業,如賴嬤嬤一家便是如此,但絕大部分下人自是住在主家,啟事不言而喻,如果買個巴掌大的院子,倒不如住在主家的下人宅院內,雖說人多喧鬨,到底分文不花,諸事便利。

PS:持續中……

他們這對小伉儷,皆奪目無能,小紅嫁過來後,當即就接辦了五嫂子的內當家位置,計賬理財,待人接物,清算房間,洗衣做飯,外加調教剛買來的四個小頭丫頭子,統統井井有條,全部院子頓時多了幾分活力,賈芸一點不消操心家中事兒,儘管在外頭應酬,做他的生絲買賣。

時候在慌亂中疇昔很快,轉眼又是半個來月,到了七月下旬,骨氣上到了大暑,氣候熾烈,但這陣子疇昔,便是立秋了。

賈芸和小紅的婚事也就比李雲彩霞晚兩日,婚宴辦得熱烈,開了三十來桌,五嫂子喜得合不攏嘴。

在這期間,李雲彩霞、賈芸小紅這兩對新人的婚事皆已籌辦。

丫環從小當下來,一向到年紀稍大,或外放或配男仆,人生軌跡大略如此,彩霞是前麵一種,但嫁了個護院總管,又實心待她,很多下人實在都是戀慕,彩霞臉上有光,本來對這門婚事就認同,現在更是斷念塌地同李雲過起小日子,昔日那點想做姨孃的心機早消逝了。

彩霞嫁過來時,帶了兩個孃家給買的小丫頭子,方纔留頭,年齒尚幼,雖說不是賈家家生子,卻也不消擔憂各種肇事,賈瑋便也默許。其實在榮府,包含各房東家和下人,皆有在外采買小廝小丫頭子,超越八九歲的便不會考慮,隻要年齒幼小的,以便調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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