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是聲東擊西。”
人隻要飛昇靈界,靈魂才氣演變成元神。
“哼!”
但是,當赫連霸見到淩霄的‘靈魂’時,驚呆了。
“真的是你啊,你為甚麼蹲在這裡用飯?”淩霄欣喜道。
淩霄清楚的記得,王連傑帶著家裡獨一下蛋的母雞,和五斤土雞蛋,徒步走了將近一百裡路來繞城看望江惜月。
江惜月的大姨夫死的早,大姨身材不好,而王天佳構為家裡的大兒子,就擔起了照顧媽媽和弟弟的任務。
赫連霸看著麵前淩霄的元神,驚奇的同時充滿了驚駭。
淩霄:“我是一棵會說話的樹,我來自一片小叢林,那兒儘是綠色,茵茵綠草軟綿綿的,一簇簇五彩繽紛的花擁堵著我……”
他迷惑的問:“你不是地球人,你到底是誰?”
禽獸不如!
有一次江惜月病的很嚴峻,家裡又冇錢治病,乃至冇錢買補品,江惜月的親戚們,仍然隻要王天傑一人來看望江惜月。
淩霄和江惜月結婚的時候,親戚朋友中,隻要王天傑一小我來插手了他們的婚禮。
統統人都覺得淩霄是鳳凰女帝或者四大護法的門徒,冇想到淩霄的身份比鳳凰女帝更可駭,竟然是天界生滅劍尊。
冇體例,淩霄隻能用監禁這類體例,禁止赫連霸重生,實在把赫連霸監禁,和殺掉赫連霸冇甚麼辨彆,當然了,如果淩霄死了,赫連霸還是有機遇重生的。
“元,元神?這如何能夠,你如何有元神?並且,你的元神如何如此強大?”
戰無極感喟,看來赫連霸已經死了,答覆道:“你到底是誰?”
因為家裡窮,王天傑小學畢業就停學了,四周打工,養著媽媽和供弟弟讀書,直到現在,弟弟大學畢業並且結婚生子了,可王天傑因為把賺來的錢全都給了弟弟,以及給媽媽治病,以是到現在三十多歲了,還是個老光棍。
“甚麼?”赫連霸驚呼,對於天界,他是曉得的,那是靈界之上的天下,傳聞天界最強者就是至尊。
赫連霸進入淩霄的體內後,找到了淩霄的‘靈魂’,奪舍之法,得先滅掉被奪舍之人的靈魂,才氣兼併被奪舍之人的身材。
但是……
“既然你來到了這裡,我便奉告你一個奧妙。”淩霄的的元神嘴角揚起一抹森寒:“我乃是天界生滅劍尊,穿越時空300年,重生到了地球。”
這特麼是個神經病吧?
當時候淩霄還是腦殘,很無私的把雞和雞蛋全吃了,隻留給了江惜月一些雞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