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靈眨了眨眼睛,說:“哥,我們快回家吧。你明天陪我來報到,一上午都冇畫畫呢。”
吃完餛飩,兄弟倆不但去買了針線包,還買了一個塑料鬧鐘。
嗯,某天早上李爸爸冇有零錢,就給了李浩五塊錢,言明李浩放學回家時必須還四塊。
(按照沈真上一世在投止黌舍讀書時總結出來的經曆,當隻要一個衛生間而大師都在趕時候時,就必須有人不穿衣服先把衛生間占有了,如許錯開利用衛生間能節儉時候,使得大師都很便利。)
“其彆人呢?”沈真獵奇地問。他記得村莊讀書的孩子很多啊!
沈真歎了一口氣說:“我要把《遇妖》的稿子寄出去了……但是又冇有甚麼信心。以是,我又想到了一個贏利的新體例!我籌算去你們黌舍門口擺攤子。”漫畫先畫著,但他還能夠抽時候賣辣條。
“書包給我,我來背吧。”沈真這回很對峙,終究從沈靈那邊接過了書包。
遵循沈真的籌算,在稿子寄出去後,他固然還持續畫著《遇妖》,但接下來的速率會放慢一些,因為他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新漫畫上。當白日沈靈去黌舍時,沈真便能夠偷偷摸摸畫他的新漫畫了。
吃過簡樸的早餐,李浩就跑來他們門口喊沈靈了。
這固然是一個臨時想出來的點子,但沈至心中卻很快就有打算了。他籌算早上送沈靈去黌舍,趁便擺一會兒攤;傍晚去接沈靈放學,趁便再擺一會兒攤。這實在遲誤不了他多少時候。攤子上不賣那些貴的玩意兒,隻賣像辣條如許的小零食。當然,實在他還能夠賣茶葉蛋,阿誰也冇甚麼技術含量。
“我保舉的莫教員不錯吧?”李浩問。
沈真之前把沈靈拜托給了李浩,李浩拍著胸脯表示,每天都會帶著沈靈高低學,就算他把本身弄丟了,也絕對不會把沈靈弄丟了。這天去黌舍的步隊不算浩大,隻要李浩、李源、沈靈和沈真四個。
這話聽著如何就這麼不對味呢?
沈靈搖了點頭:“我也不曉得……教員說必然要帶的,不帶會扣分。除了這個,教員還說了好多,要剪手指甲啦,要用書皮把新書包上啦,五年級以下不準騎自行車啦……歸正我照做就是了。”
沈真便又給沈靈買了一塊手帕。至於抹布,家裡隨便剪塊破布就是了。
這年初還不風行快遞,普通雜誌社收發稿件時都用登記信。沈真籌算把《遇妖》的稿子投給了《都城卡通》。這是一份月刊雜誌,九五年才創刊,雖說在二零零六年就停刊了,但目前勢頭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