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一點頭說:“不,褚正善先不消管,持續查陳國誌,如果能查到他在電器廠和冶煉廠期間的破事更好。”

羅偉把傘丟在堂屋,抖潔淨身上沾惹的雨水才進偏屋。他接過李正一倒來的熱茶,暖暖手,然後放桌上,說:“李哥,環境有點急。我怕誤事,因為冇電話,以是才冒雨趕返來。”

李正一固然不想因為本身的啟事鬨出性命,但如果能夠用證據把兩人送入監獄,他一點承擔都冇有,並且樂見其成。

同時羅偉發明,陳項明自從前次被疤臉回絕後,幾次在老產業區打仗一些混社會的老混子,讓李正一頓感事情迫在眉睫。

李正一終究理順了羅偉調查資猜中的乾係,這是羅偉冇有調查出來,他仰仗先知性想通的環節。

“你要詳細證據?”

羅偉用力吸溜一口,拋棄菸頭說:“李哥,這事兒可就有點難度,我善於跟蹤,不善於挖底。當然,不是說不能做,而是不好做,費時吃力費錢。”

至於揭露信的內容,可就不太好寫,因為冇有實際證據,隻能憑著猜想把大抵事情描述一遍,市帶領信不信,就隻能聽天由命了。

李正一跟羅偉連夜跑到棚戶區一家小型電腦房熬了一宿,趕製出一份揭露信,連著影印數份。然後讓羅偉跑腿,算準日子送達,讓幾份揭露信能同時達到幾個關鍵部分。

或許實名送達揭露信會有結果,但李正一不敢。

元宵剛過冇多久,李正一的預感再一次靈驗。羅偉這幾日四周跑動刺探動靜,發明送達出去的揭露信如泥牛入海,毫無動靜。被揭露的工具還是生龍活虎地過著燈紅酒綠的餬口,涓滴冇有被揭露的惶恐不安。

以是李正一的籌算是匿名揭露,直接給市屬帶領的關鍵部分投報揭露信。陳國誌身在國有企業,嚴格來講也屬於體製內的人。隻要此中某一個部分或者此中某一個帶領信賴,本著清除宦海違紀違規的風格一查,以他本就不潔淨的根柢,一查一個準。

2001年2月11日,農曆正月十九。

李正一從靠背躺椅上支起上半身,對中間正在接二連三吞雲吐霧的羅偉說:“還能不能查得更加詳細些?”

羅偉點頭說:“錢不好說,要按照調查碰到的環境才氣肯定。碰到簡樸的,幾千萬把塊就能搞定;碰到難啃的骨頭,能夠一兩萬都不見甚麼結果。至於時候,因為你要調查的工具,都是陳年舊賬,處所也遠,要破鈔的時候比錢還難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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