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大背頭隻略一沉吟,便伸手一攔:“犯了事就想走嗎?報歉都冇一聲,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
李正一趁著緩氣的工夫冷眼旁觀,發明這兩個混子一向隻說話,不脫手,感覺很不測。如果是偶爾事件,普通混子隻怕早就脫手動腳,就算廢話連篇,但能占手腳便宜的時候絕對不會含混。
最後這類人肇事時,起都城是在言語上占點便宜,期間會脫手動腳。這裡脫手動腳指的是毛手毛腳推推攘攘,而不是真的直接脫手開乾。
李正一神采一沉,就要發怒。
第二類是真正混社會的打手,這一類人凡是很少說狠話,隻脫手不動嘴,因為他們曉得動嘴冇有任何實際意義。
道上混的大略能夠分為四類人:
李正一再次拉起莊向秋的手,用力一推還在眼冒金星的小青年,拔腿就跑。這裡離泊車的處所不是很遠,速率快,一兩分鐘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