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你好,淺顯人林蜜斯。”林瓏站在浴室的鏡子前,淺笑著說道。

謝天謝地。

從馬背上摔下的那一刻,她乃至覺得本身這條好不輕易撿返來的命,又要冇了,誰料老天爺那次又冇讓她死成,隻是讓她傷了一條腿……

上輩子她就是個知名小作者,冇想到重生後,繞了好大一圈,最後還是做回成本行了。

因為,我動情了。林瓏想。

-本章結束-

H市彙園小區15棟301室。

“相互相互。”

“嗯。”林瓏冇好氣。

看到來電顯現,林瓏刹時變臉,鈴聲響了好一會才接。

楊臨川語氣有些無法:“你鐵了心要離?”

林瓏想了想,坦白道:“有躊躇過,但前次在亂世君庭的時候,你玩兒太瘋,玩兒脫了。”

這個職業的好處之一就是,不消常常暴光在公家視野裡,宅在家想寫多久寫多久,用筆名,披馬甲,誰認得出誰是誰?

一室一廳,裝修簡樸,朝向好,陽光足,合適林瓏對房屋的根基要求。

她學曆不高,隻要高中文憑,以這個學曆,撇開曾經的明星身份,或者不靠潛法則,很難進入好公司。

每次想到陸思怡,林瓏都有些後怕。陸思怡是前車之鑒,本身毫不要步她後塵。

“那次固然很累,但是我看你也很享用。”

解約後,公司的合作敵手來挖過她,大大小小的事情室也來找過她,一一被她回絕。

一想到這裡,林瓏鎮靜不已,拿出條記本籌辦大寫一番。剛開機,手還冇碰到鍵盤,手機就響了。

一個月後。入冬。

手上另有十幾萬存款,這點錢在H市連套屋子的首付都不敷,是時候找點事情做賺點錢了。

“你喜新厭舊的速率真是快。”楊臨川諷刺道。

“在忙?”楊臨川問。

跟公司順利解約後,租住此處的林瓏與房東簽下了為期一年的租房條約。

“好久不見了。”自打前次從亂世君庭返來,兩人再也冇見過麵。林瓏打過好幾次電話,催他一起去民政局辦手續,都被他以各種來由遲延至今。

解約的事,嫌棄了不小的顫動,但文娛圈向來不乏訊息和熱點,她曉得,本身本身也不算有多紅,過不了多久,就會被媒體和公家淡忘。

“不能。因為我厭倦了。”最後說出來的,倒是這一句。

從今今後,惜命吧。林瓏把明天熬的小米粥放進鍋裡熱了熱,心想。

“你要的愛我冇法給你,我們就不能像之前一樣,為甚麼如何高興如何來?”楊臨川搞不懂她如何俄然變這麼彆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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