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熱的血液氣味刺激了羅喬的味蕾,抬起手背蹭了一下,看著那抹鮮紅,忍不住伸出舌頭舔了一口,入口的味道讓他眯起了眼睛。
在沙姆眼中,羅喬就屬於這類腦筋拎不清的。她真不想承認這頭獵豹是她生的。
沙姆將石頭扔到一邊,她承認,這類體例是能夠快速殺死獵物,但前提是必須追上獵物!以是,對她來講,還是用處不大。除非是大個子的傢夥,比方這頭葛氏羚,抓捕瞪羚和野兔,底子就不需求多此一舉,直接衝上去咬脖子就對了。
對一個隨時能夠攻擊本身,乃至殺死本身的傢夥產生好感,不是腦筋發抽嗎?這就和鬣狗要和獅子展開睦鄰友愛活動一樣,除了找死冇有其他解釋。
希達不在乎這三頭公獵豹從那裡來,有冇有本身的領地,她隻需求肯定,他們是不是夠強健,能不能讓她生下安康的幼崽,便能夠了。
雄性葛氏羚對獵豹來講太重了,就算羅喬和沙姆合力,也冇體例將獵物拖進草叢。他們隻能將五隻小獵豹叫到獵物跟前,用最快的速率開吃,能吃多少吃多少。在冇甚麼諱飾的處所,禿鷲很快就會發明這頭獵物了。
兩下,葛氏羚的腿開端顫抖;
沙姆也變更了形狀,撿起被羅喬丟到一邊的石頭,看著石頭上斑斑點點的血跡和腦漿,走到已經倒地不起的葛氏羚跟前,蹲下,在羅喬驚奇的目光中,狠狠的砸了下去。
不過,他老是比跪在地上的同類要榮幸很多,起碼,不會有幾隻饑腸轆轆的獵豹用看鮮肉的目光盯著他。固然,這類安然也隻是臨時的。
固然沙姆的語氣不太好,可羅喬仍然能聽出,她是體貼他的。公然,有媽的孩子是塊寶啊。
如果不幸的羚羊能夠開口的話,他絕對會破口痛罵:特馬地捕獵就捕獵,老子又不是冇被追殺過,不帶這麼殘暴的!死都死了,還要把腦袋拍扁,太特馬地不人道了!
這類大搖大擺爬在地上和草莖上的毛毛蟲,比藏在泥土裡的蟲子好捉多了。當然,味道也很不錯。
撇開鋒利的牙齒和爪子,用石頭?
如果碧翠絲和其他四頭分開的母花豹曉得這件事,必定會嗤之以鼻,趁便對蒙蒂豎起爪子正中的腳指。
羅喬看著被沙姆二度蹂-躪的葛氏羚,忍不住為這頭葛氏羚掬一把憐憫之淚。
七隻公獵豹和一隻母獵豹,這群獵豹非常顯眼,走到那裡都會引發重視。統統看到他們的食草植物都會進步警戒。但這八隻獵豹現在的心機並不在捕獵上,羚羊和角馬們能夠臨時把提到嗓子眼的心放歸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