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水汪汪的眼睛裡充滿了等候,那女子翻了翻荷包,身子一頓,然後把布團漸漸塞回了孩子的嘴裡。見孩子又要哭,她麵無神采隧道:“忍著,不然殺了你。”
後背磕在一小塊石頭上,許牧一陣鑽心的疼,倒是趁機看清了一個藍衣女子從水井中衝出。
藍衣女子濕透滿身,長髮狼藉在腰間,可端倪腐敗,身姿颯然,不見涓滴狼狽。反觀許牧,不曉得的人,還要覺得她是個落魄小賊。
她有奇異的經曆,她死過一次,但不知如何,她又活過來了。從十歲開端重活一次,現在想想還是感覺不成思議。
衙門裡的氣溫比內裡低了很多,捕快們一個個低著頭,看著地上一灘血水垂垂伸展到他們的腳邊,卻冇人敢躲開這流淌的殷紅。
李捕快這才反應過來,許牧是個女兒身。雖說捕快未規定不能由女人做,但畢竟做捕快的女人少的出奇,一個不重視,他就忘了。
她原是許家三蜜斯,從小不受待見,就算是她出門學技藝、當捕快,家裡人隻會感覺少個累墜。她上輩子胡塗地嫁了個販子,冇心冇肺地被人擠兌到死,最後不過是做了個捐軀品。
場中氛圍頓時一變,縣令大人臉上的肉抖了抖,然後道:“那你便和許牧去調查此事,七日內給我個成果。”
許牧看著李捕快公理的臉,恨不得把他塞進牆裡。見她不吱聲,縣令大人再次發話:“事畢後,許牧能夠回故鄉休整半月。”
人頭很完整,在水中浸泡時候還不算長,能看出死者的邊幅,如果交給衙門,也能當個案子辦了。隻是,她親手放走了殺人凶手,這事如何算?
“你既然說我是躲,我便躲了,你又能如何?”
這麼想著,許牧換好了去衙門穿的衣服,走到了水井中間。
她謹慎地四下察看,忽地瞥見井壁彷彿掛了點血液似的暗紅色液體。她微微靠近,看不清楚。再近一些,一股勁風忽而從井底噴薄而出,將她狠狠掀倒在地,軟劍也掉落一旁。
他摸摸鼻子走了,看起來是尋縣令大人討要甚麼線索。
她頭上的帽子有點重,墜的頭疼,悄悄動了下脖子,縣令大人的小眼神嗖地甩過來,她立即把頭低徊去,裝傻。
話畢,淺藍色的衣袂揚起,那放肆的藍衣人眨眼間飛了出去,不見身影。
她微微一笑,回身就走。李捕快不甘心,持續跟疇昔,嘩啦一聲,許牧把刀抽出來,擋在身前,“李兄請重視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