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三斤!”
林遠還是揹著裝著狼皮的麻袋,曉得癩子力量大,林遠也冇有攔著。
“彆擠彆擠!我也要。”
攤子早已經清算好,兩小我蹲在一起!吃動手中的冰糖葫蘆,稚嫩的神采充滿了幸運感。
林遠數了數,肯定了一下,分毫不差!一共一百九十一塊。
癩子翻了翻眼,半信半疑!內心卻嘀咕道:“遠哥真是太聰明瞭,怪不得抓了斑鳩,還用小刀給割了,本來研討這個啊。”
“剛纔看你在數錢,與冇稀有出來。”林遠問道。
能這麼快賣出去,已經不錯了。
做買賣要的就是實誠,何況是一個八九歲的孩童在做買賣,的確成為了鎮上的訊息。
“遠哥!我揹著,你扛不動。”癩子勤奮的把終究的麻袋給背起來。
林遠嘿嘿笑著,剔除了骨頭另有六十斤,賣出兩百塊錢。比預期的差了很多,不過林遠並冇有不歡暢。
林遠笑了笑,接過一串糖葫蘆道:“癩子!五毛錢給你了,是你的辛苦費。”
肉賣完了,圍觀的人也散了。林遠把骨頭給裝起來,想著回家燉著吃,這但是有營養的東西。
林遠不敢閒著,忙的不亦樂乎,用割肉刀把肋骨給抽調,再把骨頭給取了下來。
小紅票一塊錢被林遠給拿出來,放在了癩子手裡:“承諾你的,去買糖葫蘆去。”
做公車,他但是最喜好了,一年也坐不了幾次。因為鎮上一次來回都要兩塊錢,大部分都還是走著去。
“鎮上?遠哥太遠了,咋返來啊?”癩子擔憂道。
實在林遠冇有想到,一百斤的大米放在麻袋裡必定是抱不動的,如果百斤的人,很輕鬆就抱起來。
他想儘快的把肉賣出去,才讓當眾暴露一手,產生鼓吹效應。
這一手,直接讓統統人瞪大了眼睛,這小孩子但是逆天了。
林遠不由的內心俄然一顫,這麼多肉,下來七十多斤,本身咋就冇有感受呢?
來往集市道鎮上的公車也就兩輛。上午兩趟,下午兩趟,一輛公車也就坐二十來人。
癩子出去玩,家裡人都很放心。癩子不但七八歲就一米三四的個頭,力量也跟十一二查不到。
在老邁娘走後,林遠還是賣十塊錢三斤,並冇有貶價。
“啊!好,遠哥等著啊。”癩子鎮靜了流了流口水,感受跑向了集市中間。
“我也來三斤!”
“給!”癩子跑返來。右手手裡拿著三串糖葫蘆,右手伸開拿著五毛錢遞給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