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還是一個懵懂無知的憊懶少年,不明白甚麼叫作一見鐘情,能夠很多人聽了會感覺非常好笑,一個屁大點的孩子能懂甚麼是豪情嗎?

她問的是我的同班同窗,肖曉筱,一本性子大大咧咧,很講義氣的女孩子,她們兩個是頂頂要好的閨蜜。

實在我很想說,我不傻,隻是真的如許說了,倒顯得我傻了!

我不敢去等閒辯駁,因為即便現在,我都不曉得我是否真的瞭解了“愛情”這兩個字的真諦,隻是冇法健忘當初看到她時那種滿身心的細胞都隨之鎮靜的那種感受。

那一年,我們都是十五歲,我有我的高傲,她也有她的高傲。

就如許,我就和她熟諳了,她叫李多兒,但我叫她小丫頭,因為她一向叫我傻小子。

“那她乾嗎不來叫我,恰好讓你來叫我?再說了,你們女孩子打甚麼籃球?”

肖曉筱是這麼在我麵前矯飾她和她的乾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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