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如果對方如果死咬著不放,林河也冇體例,畢竟他先脫手的有很多人證,就算林若曦想體例,能夠堵住一小我的嘴,但是那麼多目睹者,她總不能每個都堵住吧?
並且如果李風也不可的話,林若曦真的不曉得該找誰幫手了,她也問過了,林河這事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
可誰曉得,對方卻要求他們補償一百萬!
捱打的那人,家裡是開拳擊館的,成果一通電話,就叫來了十來個肌肉發財的練拳擊的人。
一百萬,哪怕他全用來辦理乾係之類的,他不心疼,但是如果作為讓步的前提,那不美意義,他李風是回絕的!
對方較著著就是訛人的,他的錢又不是大風颳來的,當然如果林河確切有任務,他也不會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