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找如許的屋子,還必須得通過特彆渠道才行。

說實話,這個換房政策確切是出自利民考慮的好政策。

洪衍武獨愛那種隻寫本身房屋前提,不提甚麼互換房屋前提,隻留了聯絡電話和“成心麵談”的留言。

房管部分想要查證一下這類事兒的真假,本錢太高了,也太難了。

不但邊建功這小兩口千恩萬謝,請他和水清帶著孩子去建國搓了一頓。

可普通人去了,常常隻能瞥見大要的浮水,看不見水下的瓤兒。

以是到底想要哪套房,還得邊建功和他女朋友一起合計。

那麼好,固然當時這類買賣全憑漫天喊價,當場還錢。

實話實說,被看破發明的不敷萬一,頂多就是攻訐教誨的過。

並且形成究竟以後,永久也不會有人究查。

不過樓層有點辨彆,一個五樓,一個三樓。

而其次呢,當時的法律也不健全。

但必須得說,便民的同時,這個政策卻給分歧規定的房屋買賣開了一個大口兒。

不得不說,邊建功的女朋友,在交際公寓上班的杜蘭挺有主心骨兒,看題目還挺準。

如許剩下的事兒就差洪衍武給他們找證明質料,然後替他們辦過戶了。

因而乎,還冇兩天呢,他就給邊建功在四周弄下來兩套房源來。

但杜蘭還是判定選了這套房,痛痛快快讓邊建功交了兩千定金。

要說還真是美意有好報,就洪衍武把兩套房辦好過戶手續這天。

並且四周住的鄰居大多是區當局的公事員,本質比較高。

且明白指出“非論構造個人、企業、黌舍和小我,在換房兩邊及業主同意原則下,都可互換房屋。”

政策是以“地點恰當,根基等量”為原則。

至於另一套房,本著“賊不走空”的原則,洪衍武也冇白糟蹋。

彆的不說,就說找房源,這事兒就是難者不會,會者不難。

想想看,現在由深知此中門道的洪衍武親身來這件的事兒,那不利市到擒來,跟玩兒似的嘛。

想起“小百子”一家還擠在天橋劇院前麵的大雜院裡,他本身花一萬塊給買下來了。

跟著再一細探聽,他差點冇樂瘋了。

在換房兩邊同意互換住房時,需同時持住房憑據、戶口簿及有關證明到登記部分簽訂換房和談書。

同時弄了份兒“小百子”名字的質料,就籌算把這房送給小兄弟了。

那就必須得曲線救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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