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街道固然辦事了近十年,可才方纔升官不到半年,這屁股在位子上冇坐熱乎,就有人來要街道辦裡的屋子,這即是動他的小金庫啊,如何能忍?
公然,老魏還真給他做勁。固然吃了喝了,可還是態度果斷地“為民做主”。始終戳在洪衍武這頭。仍然要求貫徹精力,得騰退原房啊。
可他以為這麼多年疇昔了,洪家人一向都冇露過麵,想來這屋子也算是主動放棄了。他估摸著這家人尿性不大,一定敢來討要。
因為拿了這麼貴的東西,他就得辦事啊。
他當衆宣佈的第二件事,對統統住戶可就不是功德了。
“行行行,您隻要認一樣就行。上麵一發話您就搬,是這個意義不是?”
到了這一步,就不得不說洪衍武的高超了。他占了出其不料和料敵於前這兩條。以後的比武幾近是一邊倒的。
這個前提當然是仿效今後的拆遷嘉獎體例來的,是行內多年的經曆彙總才構成的。原則是誰先走誰獲益最大,目標就是爭奪時候,防釘子戶。
“有民警在,還能特彆兒嗎?您就瞧好兒吧!”
以是當一台大彩電踐約送至了魏主任的家裡,洪衍武倒算是吃了顆“放心丸”。
第一件事兒是他決定對搬場的住戶停止物質嘉獎。
他絕對信賴,為了大彩電和“四個喇叭”,隻要不是直管帶領,就是親爹來了,老魏也不會尿他們的。那頓飯,就算是肉包子打狗了。
俗話說,財帛動聽心。彆忘了,要能拿著一百塊,那但是淺顯工人兩個多月的人為了。往俗了說,賣肉都夠一個大人吃一整年的了,如何吃不香啊?
可如果一個禮拜以後再搬,嘉獎就低了,變成了十元。至於過期兩個禮拜以後再搬場的,可就一分錢都冇有了。
洪衍武可不怕魏主任拿了東西不認賬,彩電這玩意可不比平常,這不是一點菸酒,這東西的代價,擱普通人家那是值得冒死的。
而就在這些人鎮靜的時候,洪衍武頓時可就翻臉了,他又給住戶們澆了一頭冷水。
他說三天以內能搬走的人家,他出錢嘉獎搬場補助費一百元。如果能在三天以後,一個禮拜以內搬走,他嘉獎五十元。
而及至此時,他也終究能夠轉頭去找“大柵欄街道辦”說的說的了。
可他也真不能不平氣這一手的高超。因為這一下又有更多的人家態度鬆動了,暗裡的會商聲一下高漲了起來。
洪衍武一點不活力,態度還是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