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理,他應當是能發覺的。要不是“糖心兒”耍把戲……
嘿,粗心了!
這如何能夠?如何能夠!
隻見那黑亮的麻花辮子上掛著的,恰是他胸口的那根鋼筆!
最為稱道的,那就是如果真用這個彆例來作案,即便中間有差人瞥見都冇法抓,因為即便戲法穿幫了,失利了,被人發覺了,誰也說不出甚麼來。
唉,確切栽了!這隻能怪他腦筋太簡樸,先入為主就犯了輕敵的弊端……
“你這也算?不可。太投機取巧了,純屬耍花槍哄人呢!我不平!”
該報歉的反而還是鋼筆的仆人呢。誰讓你的東西掛住人家頭髮了呢?
他驚奇了一下,很快明白了,這是冇及時獲得嘉獎,不歡暢了。
要點都是第一要手疾眼快。第二技多不壓身,毫不能反覆利用一個技能。第三必然要曉得假裝,毫不能動手前讓彆人曉得你要乾嗎。
並且作為圈裡人,他立即清楚地熟諳到了這一手的真正代價。
可他能怪人家嗎?“錦線兒”賊明顯善於的作案體例就是如許啊。
冇想到“伸手來”竟是那麼厚皮厚臉,隻笑了一笑,還是不為所動地死盯。
隻是與此同時,他也在揣摩“糖心兒”留的這個承擔――這最後一次,她到底是如何把金筆偷到手的呢?
確切,不管甚麼時候,做人真的不能太自發得是,不能逞強,也不能勉強,不然就是個大笑話……
至於詳細細節和體例倒是冇直接說,而是她把一根鋼筆插在洪衍武的上衣兜裡,仿照當時的景象給洪衍武演示了一遍。
可等她過了好一會兒,放低報紙再一看,“伸手來”竟然還在直勾勾看著她。
“不可!你彆走!我們說好了是三次!三次!我另有一次機遇!我們再比!”
如何就跟罵人似的?她不會用心的吧?
說完她就拿出來“新華書店”剛買的兩本小說。一本蕭伯納的《窈窕淑女》,一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癡人》。
人家大女人的辮子長麼,如果一不留意掛上甚麼,那也毫不是希奇的事情。
如許一來,“糖心兒”冇轍了,隻要不美意義地把頭轉向了窗外。
隻是勸了一句,“你彆再鑽牛角尖了,天下好女人多的是……”
他真冇想到,“糖心兒”竟有如此的手腕,就連“伸手來”在他最善於的範疇裡都吃了癟子。
就這些話,就像一個個耳光抽在“伸手來”的臉上,頓時讓他臊得麵紅耳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