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族水族戰役共處的古約,在洛國形同廢紙。
有兩種說法。
……
再卑鄙的人,也苛求被良善對待。
另一種說法是,這座都會裡的惡人,毫不懺悔,永不贖罪。
此地哪國國法也覆蓋不及,天然便是混亂之地。
如果此人送來黃金萬兩,他都不會驚奇。
再陰暗的人,也巴望陽光的暖和。
洛國這麼一個仆從估客也似的國度,除了水族仆從以外,冇有甚麼不成替代的財產,本身武力也並非頂尖,卻能在東麵鄰都城仇視(起碼是大要仇視)的環境下,安穩生長至現在。
這裡也是最大的水族仆從買賣市場,被人類國度明令製止的水族仆從買賣買賣,反而是這個國度的經濟支柱之一。
洛國人在本國出門都是行船,但到了外埠,向來不走水路。
是為“贖金”。
自不贖城東門,有一個身影,彷似踏著陽光而來。
其背後的啟事,也不敷為外人道。
天下水族,殛斃任何一個洛國人,也都是被默許的事情,凡是不會有誰來保保護道。
僅僅已知河段,便已然經行數萬裡。
實在是也冇有甚麼相互撻伐的空間。
這個代價可以是千顆萬元石,也可以是一枚齊刀幣,或者一枚秦環錢,乃至一匹布甚麼的都能夠。
陽光下,一枚刀幣騰空翻轉,劃過一條美好的弧線,落入這名罪衛手中。
莊國西北方向,有國名“洛”。
這隻是一枚刀幣,並且還是一枚不如何值錢的莊刀幣。
哪國的律法,也管不到不贖城。
不贖城並不需求森謹防備,隻需求一小我坐在城門口收錢便是。即便是一個平常的白叟,也足以勝任。
但是任何一個能夠構成聚居地的處所,都必定有必然的次序存在。即便是刀口舔血的暴徒,也冇法整天餬口在提心吊膽的環境裡。
而雍國與洛國的乾係也好不到那裡去,與莊洛之間的環境不異,雍國境內也有一個瀾河水府,亦是首要的國度力量之一。
哪怕一次交納幾百幾千顆道元石作為命金,他也不是冇有見到過。
隻要你交納了“命金”,便能夠在這座都會裡餬口下來。
本日豔陽高照,是一個絕好的氣候。
此槍表麵古拙淺顯,彷彿配不上這小我的鋒利,但合在一起,給人的感受又非常調和。
當今可考的是,這條水脈,泉源起碼還在西域之宛國的更西處,而一起穿過中域,一向蜿蜒至南域之夏國。
保護這條次序的人,或者能夠稱為不贖城的仆人――固然她向來不承認本身是不贖城之主,她隻說本身是不贖城最大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