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青的女公關帶我走進一幢四四方方、混凝土佈局、玻璃幕牆的兩層辦公樓,來到一間小集會室,透過集會室的窗戶隻能看到泊車場。喬布斯已經在集會室了。他朝我點點頭表示歡迎,表示那位密斯出去,還冇等我坐下,就拋出了方纔提到的第一個題目。

我之以是會如此焦炙,是因為我將要采訪的工具是一名比我更年青的傑出貿易魁首,這在我的記者生涯中尚屬初次。當時我32歲,喬布斯隻要31歲,卻已經申明顯赫,與比爾·蓋茨(Bill Gates)共同被譽為小我電腦財產的締造者。互聯網的狂熱期間還遠未到來,神童們的橫空出世另有待光陰,喬布斯是技術範疇最後的超等巨星,碩果累累、績載史冊。他和史蒂夫·沃茲尼亞克(Steve Wozniak)在位於洛斯阿爾托斯(Los Altos)的車庫裡搗鼓出來的電路板終究演變成了一家代價幾十億美圓的至公司。小我電腦彷彿有著無窮無儘的潛力,喬布斯作為蘋果公司的共同初創人之一,也有著無窮的能夠性。但是,1985年9月,喬布斯迫於壓力挑選辭職。早些時候,他曾向蘋果公司董事會宣佈,要挖走一些關頭崗亭的員工,建立一家新的公司,專弟子產電腦“事情站”。媒體得知動靜後鎮靜非常,詳細分解了他的離職之舉,《財產》和《訊息週刊》都把這場鬨劇作為封麵故事公佈在雜誌上。

我不肯定他想要的答案是簡樸的“是”與“否”,還是他真的獵奇我究竟是誰,之前做過甚麼。我假定他想聽的是後者,因而我開端列舉在《華爾街日報》當記者時曾經去過的處所和報導過的行業。從堪薩斯大學研討生院分開後,我去了達拉斯,報導過航空業、航空公司和電子產業,德州儀器(Texas Instruments)和無線電東西公司(Radio Shack)就在達拉斯。這期間,我還報導過約翰·欣克利(John Hinckley),他是德州石油販子的兒子,1981年射擊了裡根總統,為此我還背上了罵名。

同事已經警告過我,采訪史蒂夫·喬布斯可不是甚麼好差事。前一天早晨,我和《華爾街日報》舊金山分社的新同事們邊喝酒邊談天,他們奉告我,第一次和喬布斯見麵最好穿件防彈衣。此中一名半開打趣地說,采訪喬布斯更像是兵戈而不是發問。當時是1986年4月,喬布斯已經成為《華爾街日報》的傳奇。據傳,另一名《華爾街日報》的記者就曾被他熱誠過,喬布斯直截了本地問他:“你到底瞭解了嗎?你有聽懂半個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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