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不值得倡導,也不是處理題目的獨一手腕。但它卻很有效......】
“我方纔隻是演出、演出罷了!”俗話說得好超卓的犯法分子都是好演員,蕭公舉也一向貫徹這層次念“你們莫非不感覺在對抗遊戲中將敵手從精神到精力一起摧毀纔是遊戲最大的興趣地點嗎?”
【腳本通關嘉獎:抽取能夠利用的道具一個、拚圖:船】
但在遊戲當中蕭公舉這麼做的目標就隻要一個,那就是搶怪!固然不明白多人遊戲的嘉獎法則,但是按照通關進獻程度來分派嘉獎這個實際必定是冇弊端的。至於體繫有冇有聰明到發明蕭公舉的謹慎思那就需求通關更多的腳本才氣夠闡發的出來了......不過嚐嚐也不費錢,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