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山當即決定,要在第一時候讓經紀人去聯絡江天,並且簽約價是一年三千萬。

以為我不值這個價是吧?江天乾脆就獅子大開口,“一年五千萬,唱片的歌要我本身選,我喜好的我才錄製。綜藝節目如果是我不喜好的,我也不去。開演唱會,不能跟我其他事的時候有牴觸。這些要求,條約上都要有表現,如果你們同意我的這些要求,我就簽。對了,通過我為公司賺到的錢,我還要10%的分紅。”

江天實在是不曉得該說甚麼了,這真是我見過最癡人的粉絲,還特麼是我帶過來的。

彩晴插話,保護她的偶像,“對呀,這不能怪元園,那些粉絲腦殘能怪她麼?再說了,她的腦殘粉隻是極少數,大多數的粉絲還是像我一樣普通的!”

並且,如果江天能當歌手的話,那本身就自帶人氣,絕對能一炮而紅。

因為天涯文娛的老闆就是元園的父親,以是元園一向當這個公司就是她的。

“萬一是真的呢?如果是真的,你把我弄的傷更重了,你賠得起嗎!”

“就是有那麼多腦殘粉喜好我,你管著麼?”

你以為我不值這個代價也很普通,可你內心想就行了,你當我麵說出來是不是太不尊敬人了?

彩晴一臉震驚,看向元園,我的偶像竟然騙我?竟然連簽個名都不給我簽!還騙我說是因為手腕受傷!

江天伸出胳膊,敏捷抓住元園的手腕,元園嚇了一跳,“你乾甚麼!”

“你覺得你是天王巨星麼?還一年五千萬,並且還提這麼多要求?還冇成大牌呢,竟然就耍大牌?”

江天拍了拍彩晴的肩膀,“腦殘粉,這回我們能夠走了嗎?”

比如會讓有些藝人裝成一個吃貨的模樣,也會讓有些藝人裝成特彆純真的模樣,乃至還會讓有些藝人裝成特彆有愛心的模樣。

這不是樸重,這是冇本質。

那是正凡人用來挖苦元園編的段子,用來諷刺元園的,冇想到竟然有腦殘粉當作了真事,還妄圖拿出來替她吹噓。

江天特地把蜜斯兩個字咬的很重,就你那技術品級,恐怕真蜜斯都比不過你。

江天不需求人設,他自帶人設啊!遊戲短長,籃球短長,還是高考天下狀元,做飯也好吃。

每小我都有本身的設法和觀點,這很普通。

他本身的人設就是完美的,是全能天賦呀!

彩晴特彆不捨,不想跟本身偶像分開,“江天,要不你們再談談?”

葛民看出元園不是很高興,不過不曉得因為甚麼,岔開話題回到閒事上,“江天同窗,我們老闆決定給你的簽約價是一年三千萬,合約簽十年。我小我以為這個數字已經非常可觀了,十年的話那就是三個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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