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若雪的確不敢信賴本身的眼睛,人如何能夠具有這麼龐大的力量,能夠把小拇指粗細的鐵環拉扯的筆挺。

就在阿祥心機恍忽之際,中間的小地痞倒是俄然站了起來。

扒開肩膀上的手,回望著公寓內裡,這裡囚禁著的,是本身曾經的老邁最心疼的mm,而本身作為和葉歡曾經一起打拚江湖的兄弟,倒是在防備葉清清逃竄,想想阿祥就感覺諷刺。

“瞧你那冇出息的樣兒,現在都甚麼年代了,改天換地帶領都不曉得換幾茬了,還給一個過了氣的老邁下跪!混了這麼些年,真是混到狗身上去了!”

高了,瘦了,臉上冇了當年的狂傲,卻多了一股滄桑的味道。

“歡哥,勇…周勇這幾年混的風生水起,你獲咎他…”

“歡…歡哥……”顫抖著雙唇,阿祥的語氣有一絲不肯定。

聞言,阿祥眉頭一皺,下認識摸了摸脖子上的燙疤。眼下週勇在北安市混的風生水起,在道上也是響鐺鐺的人物,他去接葉歡,不是自找費事麼?

“現在的北安是勇哥的天下,我去接歡哥,不是往槍口上撞麼!”

目光一掃一樓,冇看到人影,葉歡直接走向樓梯走去。

脖子上有燙疤的這小我叫做阿祥,是當年跟著葉歡一起混的,葉歡出來以後又跟著周勇混,不過五年疇昔了,他還隻是個給人看門的小地痞,冇混出甚麼花樣。

在葉歡和彆的一個小地痞震驚的目光下,阿祥直接跪在地上。

“你,你要乾嗎!這但是勇哥的地盤,你隻不過是一個過氣的老邁,我勸你最好放誠懇點,不然……”

被葉歡這麼一瞪,這個小地痞也是被嚇了一跳,不由今後退了幾步。這類瞪人一眼就如同刀割的感受,隻要在麵對周勇阿誰保鑣的時候,他才體味過。

這個小地痞較著是不體味葉歡,也就是從旁人丁中傳聞過,並且在周勇的表示下,葉歡的名聲實在不如何好,乃至於一個十七八歲的小混子都不怵葉歡。

推開厚重的實木大門,內裡的裝潢極儘豪華,但葉歡卻冇有涓滴賞識的心機。

這類公寓樓,前麵小院是圍起來的,內裡是獨幢二層小居,根基上都冇有人居住,但最內裡的一幢公寓的小院裡,兩小我穿戴玄色背心的男人,坐在台階上,正聊著天。

“歡哥!我對不起你啊!”跪走到葉歡身前,抱著他的腿,淚水已經湧上了阿祥眼眶。

“好兄弟,有甚麼話起來講!”一把抓住阿祥的肩膀,往上一提,直接把阿祥從地上拉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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