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進了山洞,她側頭,從玻璃窗戶裡看到本身的臉——標準的鵝蛋臉,娟秀的丹鳳眼,眉毛冇修過,倒是天生的遠山眉。
大巴車停了下來,車內的重生順次下車,離歌也跟著下去,並且纔剛下去就遭到好幾個學長的熱烈歡迎。
離歌在可駭小說中的最後一次經曆,是被蠢作者逼著走進有多量惡鬼居住的林間診所——隻為了撿一隻地攤貨耳環。
搞得她在探險隊內裡分緣很差,除了具有配角光環如何都不死的男主,底子冇有人情願和她組隊。
現在好了,那些都不複存在了。
這點算甚麼,小意義。
婉拒了一個學長幫她拎行李的美意後,她坐上了去黌舍的大巴車。
離歌從火車硬座上醒來,拍了拍本身的臉,喝了一口礦泉水。
長年在可駭小說中儲存的經曆,早已叫她練就了即便碰到天大的好事,也能很快沉著下來思慮處理戰略的本領。
“撲通”一聲摔了個狗□□後,那肥大的男人活力地抹了一抹臉上的灰塵,凶神惡煞地對離歌怒罵,“他奶奶的,你是那裡來的野狗,也敢擋老子的路?!”
她拿了錢包,拆開薄荷糖。
總得來講,長得不賴。
站在私家車旁的男人:【開黑車】。
又剝了一粒薄荷糖入口,離歌點了體味超等探案體係。
離歌想起本身在可駭小說裡的時候,幾次想分開阿誰藝高人膽小的探險隊回到都會,卻常常被作者拉回山裡。
前頭有幾個舉著“a市差人學院”牌子的學長學姐,她向他們走去。
a市離她家s市,也就兩個小時的火車車程。
她欣喜地笑了笑,伸手摸到身後的書包。
才1天?!
大巴行至a市警官黌舍,一起上都是車水馬龍的都會景色。
還在可駭小說裡的時候,為了好好活下去,作者一不重視她,她就跑出去熬煉身材…..
體味了這個選項後她看了本身的麵貌和身份證,公然,這具身材的臉和她的一模一樣,名字和家庭住址也是一樣的。
離歌在他背麵笑了一笑。
再轉頭看身後的車站裡的每一小我,離歌的眼中,幾近每小我頭上都頂著幾個字。
雙手被扣緊後,差人從他身上搜出幾個錢包和手機。
但她忍住了,隻臉上帶著按捺不住的笑,翻開阿誰錢包,抽出身份證,看到右上角那張和她一模一樣的臉。
離歌停下腳步,“我不是重生,我是來打工的。”
離歌往邊上挪了一步,看體係提示她:【幫忙差人抓捕小偷一名,儲存時候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