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喝光了礦泉水瓶中最後一點水,將瓶子扔在來收渣滓的乘務員的渣滓袋中。
她欣喜地笑了笑,伸手摸到身後的書包。
她笑著把身份證放回錢包,靠在硬座椅背上。
擰開礦泉水瓶喝了一口水,她又沉著下來了。
稍稍抬胳膊衡量衡量兩個不算輕的手提袋,離歌微微抿嘴笑:工夫不負苦心人,這就是儘力熬煉的服從。
長年在可駭小說中儲存的經曆,早已叫她練就了即便碰到天大的好事,也能很快沉著下來思慮處理戰略的本領。
阿誰歹意滿滿的蠢作者,老是不顧她的誌願,為了鞭策劇情生長,強迫她做出各種笨拙到家的舉止——不但害死一眾無辜路人,還老是要她背鍋。
包裡有她的衣物和被褥,另有a市差人學院的登科告訴書。
離歌在可駭小說中的最後一次經曆,是被蠢作者逼著走進有多量惡鬼居住的林間診所——隻為了撿一隻地攤貨耳環。
還在可駭小說裡的時候,為了好好活下去,作者一不重視她,她就跑出去熬煉身材…..
才1天?!
婉拒了一個學長幫她拎行李的美意後,她坐上了去黌舍的大巴車。
她強忍著不適跟著作者做完一係列作死的事情後,終究拿著耳環,被早就發明她了的惡鬼們,殺了個片甲不留。
站在私家車旁的男人:【開黑車】。
她正想把行李放在安然的處所,卻見一個銀髮的老邁爺一臉馴良地看向她,“重生吧?出甚麼事兒了,看你急的,是不是要幫手?”
賣雜糧煎餅的女人頭上也有三個字:【地溝油】。
因而笑著走開,深藏功與名。
她再展開眼睛的時候,就坐在這列火車上了。
這點算甚麼,小意義。
噢,另有一個肥大的男人,正猖獗地朝她奔馳而來的阿誰,頭上的黑字是:【小偷】。
離歌看他,他烏黑的臉龐看著誠懇非常,一雙小眼睛,聚精會神地看著她。
名字也是一樣的——離歌。
“撲通”一聲摔了個狗□□後,那肥大的男人活力地抹了一抹臉上的灰塵,凶神惡煞地對離歌怒罵,“他奶奶的,你是那裡來的野狗,也敢擋老子的路?!”
他頭上有那麼大的兩個加黑粗體字【渣男】呢,她可不瞎。
大巴行至a市警官黌舍,一起上都是車水馬龍的都會景色。
隻是手上提著東西冇法脫手,因而稍稍挪了挪位置,伸出一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