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座大城,名為天破城,地闕城,人皇城。
想到這,他取出雷劍給他的玉佩,說道:“我是來找我大哥的。”
不過,總歸是到了,葉謙決定先找到雷劍,讓他給本身安排個居處,然後……好好的洗個澡,大吃大喝一頓,可惜了,不能光亮正大的在這裡吃雷鳴獸肉……
乃至,這裡一樣也有冒險者。固然是對峙的權勢,但是,也並非是統統冒險者都是好人,也一樣有不是來劫掠資本的人,因為他們發明,經商也是能夠快速堆集資本的體例,比起劫掠來講,固然慢了一些,固然要支出一些代價,但無疑是安穩很多,也穩定很多的。
“哼!我們天破城的城主,乃是雷神部落長老,這是高層,這是貴族,你懂麼?”那保衛隊長嘲笑道。這時候,他都有些感激葉謙這個二百五了,美滿是在給他供應拍馬屁的機遇啊!
不過,他很快就看出來了,這保衛隊長,氣力是王者一重,並且體內氣味駁雜,明顯是靠丹藥資本堆砌而成的,想要再衝破,這輩子是冇能夠了。估計,常日裡他是冇有機遇對一個王者二重武者這麼放肆的,可貴遇見一個王者二重的,還是個愣頭青,怪不得這麼個德行。
也因為這,葉謙這一起上走了差未幾一個半月的時候,才達到雷神部落。而他卻曉得,普通環境下,趕路頂多五天時候,明顯他是走了彎路,並且,並非是精確的路。這讓葉謙隻能是心中恨的牙根癢癢,悄悄決定,歸去青桑部落以後,必然要讓羅老頭支出代價!
這一天,天破城門口來了個年青人,這傢夥打扮淺顯,風塵仆仆,但神情自如,眼神更是清澈而明銳。昂首看了看天破城的城門口,年青人摸了摸鼻子,歎道:“終究他麼的到了,這一起上,可真是不好走啊!”
任何一座大城,比起那雷鳴族的雷鳴城來講,都是大了數十倍,底子就冇有體例相提並論。雷鳴城是雷鳴族的核心,存在了數萬人的範圍,但是這三座大城,任何一座都超越了十萬,靠近二十萬的模樣。
這兩種,也還都好說,畢竟固然傷害,但逃脫還是能夠的。但第三種,便是葉謙最為頭疼的處所了。那就是一些天然存在的險地,比方一些毒瘴之氣濃烈的地區,又或者一些非常詭異,力場古怪的處所,更是傷害萬分,乃至他還遇見了一處有著空間裂縫的山穀,差點冇被空間裂縫給切割成碎片了……
葉謙一臉震驚,臥槽,見過不要臉的,但這麼不要臉的還真是頭一次遇見啊!如此肥豬,竟然也能夠說成身材最強健的……不過,關頭應當是那瘦子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