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一旦案舉,有了劾章,按製,接下來就是普通的科罰法度。
劉病已冇有說下去,隻是懊喪地垂下頭。
――搞不好,賊殺不辜就隻是罪名之一了!
當然,普通來講,天子要麼不睬會劾章,要麼直接訊斷,要麼下廷尉,要麼朝會公議。前兩種環境天然不必多說,後兩種環境,卻又分歧。
――大司馬驃騎將軍的弟弟,冠軍侯獨一的霍氏親人……
對霍光的詰責,劉病已並未怯場,反而笑了笑,才答覆霍光:“洛陽有武庫,敖倉。河南何其重也,大人豈能不托以腹心?”
――並且,一旦下獄,獄吏隻是驗問還算好的,如果趕上窮治之徒,用刑驗治……
“曾孫但是感覺餘暇過分?”霍光輕笑。
――為甚麼二千石有罪先請是虐待?
以官吏來講,一旦被人告密,那麼,普通就會交給呼應的部分停止調查,也就是常見的“事下有司”,以後,呼應的部分就會開端調查,也就是“案”、,如果被告密的這個官員的級充足――從孝文天子時開端,也就是秩位在二千石以上――那麼,普通來講,除非是像周勃被告暗害反那樣不利,被孝文天子直接下獄案驗,這個官員是不會直接被詢問,當然也不會被收捕下獄,相乾部分隻會調查相乾的證人、彙集呼應的證據。如果最後,證明這個官員確切有罪――不管是不是之前告密的罪過――調查者纔會向有呼應的賣力懲罰、審判該官員的部分控告這個官員的罪過,也就是“舉”,這個過程合稱“案舉”,也能夠更簡樸地用一個字概括――“劾”。
劉病已頓時皺眉。
與公孫遺一樣,劉病已對霍光方纔的決定也很奇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