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好鳳凰城。我愛好陽光,愛好熾烈。我喜好這座生機四射、混亂無章、不竭擴大的多數會。
”哪年的車?”從他臉上神采的竄改,我看得出這是個他不但願我問的題目。
”我弄到了一輛合適你開的好車,真的很便宜,”我們繫好安然帶後,他說。
1.初見
我此次自我放逐的目標地就是福克斯——采納此次行動令我驚駭不已。我仇恨福克斯。
”多便宜算便宜啊?”說到底,這纔是我不能讓步的處所。
查理開著巡查車來接我,這也是我預感當中的事。查理·斯旺是福克斯善夫君民的斯旺警長。我固然手頭不餘裕,但還是想買輛車,首要就是因為我不想讓一輛頂上有紅藍燈的警車拉著我滿街跑。交通不暢,差人的功績誰都望塵莫及。
哈,免費.
”我會的。”
”他是買的新車嗎?”
華盛頓州西北的奧林匹克半島上,有一座名叫福克斯的小鎮,那邊幾近長年覆蓋著烏雲。這個微不敷道的小鎮上的雨水比美利堅的任那邊所都要多。媽媽就是從這個小鎮那陰霾而又無處躲藏的暗影之下,帶著我逃出來的,當時我才幾個月。就是這個小鎮,我每年夏天都不得不去袋上一個月,直到我滿十四歲。就是在那一年,我終究拿定主張說不肯去;成果比來三個夏天,爸爸查理冇體例隻好帶我去加利福尼亞度假,在那邊過上兩個禮拜。
終究,我們到了查理的家。他還住在那套兩居的鬥室子裡,是他跟我媽媽在結婚之初買下來的。他們的婚姻也就獨一那麼一段日子——新婚燕爾的那幾天。在他那統統如昨的屋子前麵,停著我的新卡車,對了,應當說是對我而言的新卡車。褪了色的紅色,圓圓大大的擋泥板,另有一個燈膽形狀的駕駛室。大出我料想的是,我竟然很喜好它。我不曉得它開不開得走,但我能從它的身上看到我本身的影子。並且,它是那種結健結實,永久也壞不了的鐵疙瘩,就是你在車禍現場看到的那種健壯玩意兒:本身身上漆都冇蹭掉一點兒,而四周卻一片狼籍,滿是毀在它部下的本國汽車的碎塊兒。
”1984年買的,我想是。”
”哦,不是新車。我想是65年之前的新車——最早也是55年今後的,”他不美意義地承認道。
”真的,貝拉,那傢夥棒著呢。現在再也冇人能出產如許的車了。”
我但願他彆太小瞧我了,覺得我這麼等閒便能夠打發:”他甚麼時候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