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想去,”我撒了個謊。我一向都不太會說大話,不過這個大話比來一向在說,最後連本身都堅信不疑了。
這無疑是一個不錯的死法,死在彆人——我鐘愛的人的家裡。乃至能夠說轟轟烈烈。這應當算是死得其所。
”我會的。”
”在哪兒弄的?”
”您不必如許破鈔的,爸爸。我本籌算本身買一輛的。”
媽媽開車送我去的機場,一起上車窗都敞開著。鳳凰城當天的氣溫是75華氏度,湛藍的天空,萬裡無雲。我穿戴本身最喜好的那件無袖網眼紅色蕾絲襯衣;我之以是穿這件襯衫,是用它來跟鳳凰城道彆的。手上還拎著一件派克式外套。
”他是買的新車嗎?”
”哦,不是新車。我想是65年之前的新車——最早也是55年今後的,”他不美意義地承認道。
”多便宜算便宜啊?”說到底,這纔是我不能讓步的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