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好鳳凰城。我愛好陽光,愛好熾烈。我喜好這座生機四射、混亂無章、不竭擴大的多數會。
”代我向查理問好。”
”1984年買的,我想是。”
”媽媽還好。見到你我也很歡暢,爸爸。”他們不讓我當著他的麵直呼其名,叫他查理。
哈,免費.
”見到你很歡暢,貝爾,”他不假思考地伸手穩住了我,笑著說,”你竄改不大嘛。蕾妮好嗎?”
”我不介懷。我想讓你在這兒過得歡暢。”說這話的時候,他兩眼盯著前麵的路。查理不風俗大聲表達本身的豪情。在這點上,我完整擔當了他。以是我回話的時候,也是兩眼盯著正火線。
媽媽開車送我去的機場,一起上車窗都敞開著。鳳凰城當天的氣溫是75華氏度,湛藍的天空,萬裡無雲。我穿戴本身最喜好的那件無袖網眼紅色蕾絲襯衣;我之以是穿這件襯衫,是用它來跟鳳凰城道彆的。手上還拎著一件派克式外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