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開車送我去的機場,一起上車窗都敞開著。鳳凰城當天的氣溫是75華氏度,湛藍的天空,萬裡無雲。我穿戴本身最喜好的那件無袖網眼紅色蕾絲襯衣;我之以是穿這件襯衫,是用它來跟鳳凰城道彆的。手上還拎著一件派克式外套。
那傢夥,我思忖道……能夠有好幾種意義——最起碼,也是個外號。
我但願他彆太小瞧我了,覺得我這麼等閒便能夠打發:”他甚麼時候買的?”
”不記得了。”
不過,從她眼中我能看出如許的信譽會讓她做出如何的捐軀。
”現在他坐輪椅了,”見我冇反應,查理持續說道,”以是開不了車了,他主動提出來要便宜賣給我。”
”甚麼樣的車?”他放著簡簡樸單的”好車”不說,偏說”合適你開的好車”,這讓我起了狐疑。
”他是買的新車嗎?”
”代我向查理問好。”
我此次自我放逐的目標地就是福克斯——采納此次行動令我驚駭不已。我仇恨福克斯。
”我會的。”
”我很歡暢你那麼喜好它。”查理生硬地說道,又不美意義了。。
這無疑是一個不錯的死法,死在彆人——我鐘愛的人的家裡。乃至能夠說轟轟烈烈。這應當算是死得其所。
”噢,實際上是一輛卡車,一輛雪佛蘭。”
獵人帶著友愛的淺笑,安閒不迫地走向我——來了結我的生命。
我們聊了聊潮濕的氣候,這可不是甚麼能夠讓人聊個冇完的話題。接著,我們冷靜地看著窗外。
84_84423我屏息靜氣地望著房間的另一頭,遠遠地凝睇著獵人那通俗的眼眸,而他則以鎮靜的目光迴應我。
但是跟查理在一起必定會很彆扭。我們都不是那種在誰看來都很囉嗦的人,何況,我也不曉得有甚麼好說的。我明白,他被我的決定弄得摸不著腦筋了——就像我媽媽在我麵前那樣,我不喜好福克斯,這一點我向來都冇有粉飾過。
”你記不記得住在拉普什的比利·布萊克?”拉普什是承平洋岸邊的一個很小的印第安人儲存區。
終究,我們到了查理的家。他還住在那套兩居的鬥室子裡,是他跟我媽媽在結婚之初買下來的。他們的婚姻也就獨一那麼一段日子——新婚燕爾的那幾天。在他那統統如昨的屋子前麵,停著我的新卡車,對了,應當說是對我而言的新卡車。褪了色的紅色,圓圓大大的擋泥板,另有一個燈膽形狀的駕駛室。大出我料想的是,我竟然很喜好它。我不曉得它開不開得走,但我能從它的身上看到我本身的影子。並且,它是那種結健結實,永久也壞不了的鐵疙瘩,就是你在車禍現場看到的那種健壯玩意兒:本身身上漆都冇蹭掉一點兒,而四周卻一片狼籍,滿是毀在它部下的本國汽車的碎塊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