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兒弄的?”

我愛好鳳凰城。我愛好陽光,愛好熾烈。我喜好這座生機四射、混亂無章、不竭擴大的多數會。

”彆為我操心,”我勸她,”統統都會很好的。我愛你,媽媽。”

”我很歡暢你那麼喜好它。”查理生硬地說道,又不美意義了。

我此次自我放逐的目標地就是福克斯——采納此次行動令我驚駭不已。我仇恨福克斯。

不過,從她眼中我能看出如許的信譽會讓她做出如何的捐軀。

媽媽開車送我去的機場,一起上車窗都敞開著。鳳凰城當天的氣溫是75華氏度,湛藍的天空,萬裡無雲。我穿戴本身最喜好的那件無袖網眼紅色蕾絲襯衣;我之以是穿這件襯衫,是用它來跟鳳凰城道彆的。手上還拎著一件派克式外套。

”甚麼樣的車?”他放著簡簡樸單的”好車”不說,偏說”合適你開的好車”,這讓我起了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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