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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的呼喊起了感化,不一會兒在花台邊玩耍拍照的遊人,把她們團團圍住,紛繁在遴選小飾品,不一會兒,她們箱子裡的小飾品,就賣了一大半。

“我說得都是真的,我明天賦搬出來的。”馮娟照實相告,“我本來是在一個大型的國有企業事情,現在下崗了。我現住的這屋子是我的一個好朋友暫借給我的。”

“你說我狠,你比我還貪,明天我們就到此打住吧。你再跑回家拿東西叫賣,會讓人起狐疑的,說不定會引來都會老太太,到時你偷雞不成蝕把米……”她的話還未說完,有5、六個圍著她們倆個,賀女人一看就熟諳她們,是她們的“同業”。打頭的是一個高個子,有四十來歲,她的個子比馮娟和賀女人高出一個頭,但穿戴打扮非常老土,一看就是鄉間人。隻見她雙臂叉胸,氣勢洶洶地說:

三人有說有笑地第一次在一起用飯,華奮強平生第一次感到蕊蕊就像他的女兒一樣,那種親熱的感受,冇法言語。

“憑甚麼這裡是你們的地盤?”

等馮娟回到家,華奮強已經把飯菜都做好了。華奮強冇有聽馮娟的,把家裡最好的肉和菜都拿出來,把它們做成了四菜一湯。馮娟也在內裡買了半斤鹵肉,一同放在餐桌。桌上的菜已經夠豐富的了,她買的其他菜也隻好作罷。

華奮強見蕊蕊的歡暢勁,說:“你喜好吃肉,叔叔今後每天給你買。”

華奮強到派出所解釋說,馮娟是他的未婚妻,暫住在他那邊,冇有及時告訴派出所,才總算把馮娟領出了派出所。

賀女人見狀拉了一下馮娟的衣角,表示她從速走,逃離這個是非之地。馮娟向來不怕事,她冇有理睬賀女人的小行動,她反問對方:

聽到賀女人喊10元一串,她的心格登一下,這小女人也太狠了吧,但她也不敢把代價喊低了,隻好跟著呼喊:

阿誰時候的人們對小商小販還冇有觀點,都把她們誤覺得是國有職工到公園裡叫賣。她們進的小飾品也夠時髦的,很合適遊人的口味,是以賣的也快,不到一個多小時,她們箱子裡的商品全數售完。馮娟第一次擺地攤就初戰得勝,內心美滋滋的。她還想回家去拿存放在家裡的貨色,被賀女人製止了:

賀女人一臉不信賴地搖著頭說:“你彆吹牛了,那是當局事情職員住的屋子,你一個擺小攤的,如何能住在那邊?”

兩人急倉促地趕到了賓河的中心花台湊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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