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綱振話雖說得好聽,但還是想留下她的嫁奩,淩妝衝二叔施了一禮道:“叔叔應當曉得,《殷律》裡明言,‘仳離之日是,不管何啟事,其嫁妝應聽攜去。’這裡倒冇有退聘金一說,隻說非論仳離是何啟事,嫁奩自是要任由帶走的。至於官府籍冇了淩家的家資,我既已出嫁,算不得淩家人,再從申府被休,則是另一回事。再不濟,我家二位孃舅,姨母等也都居住本城,我是拜了他們為螟蛉也好,還是另嫁也罷,於律法上都說得通,不過名分的事罷了。現在局勢如此,我也不想多做膠葛,統統的嫁奩就二一添作五,我帶走一半,申府留一半……”
實在就算她的嫁奩留下來,叔叔嬸嬸家估計也是分不到的,以是他們感覺淩妝已然非常風雅,大房此次是占儘了便宜,以是自神情上免不了透暴露來。
樊氏與申武振結締多年,垂垂生長出了實足的伉儷相,滿麵橫肉將年青時候娟秀的五官擠成了一團,特彆是那雙眼睛,已呈三角形狀,身上穿戴的暗金雲紋各處蟹爪菊妝花緞褙子是最上等的進貢料子所裁,雖則顯得身材更加癡肥,倒是一派繁華。
實在官府判了籍冇淩東城名下的統統財產,但並未連坐親朋,出嫁的女兒更不在此列,申府倘若還了她嫁奩,天然也輕易安排。隻是他們若去報官,又說她被休還算是淩家人,結局必定不悲觀。
望氣本是淩妝極善於之事,此時觀其嘴臉,早知他們下了決計,不管她說甚麼,被休的運氣總歸是不成能竄改的。
淩妝也不再裝笑容,冷冷瞥著申瑾:“我的嫁奩如何措置,恐怕還輪不著至公子置喙!本日你們欺我如此,便鬨到府台甚或按察司去,也再無可懼的。如果如你們的意,我也帶不走多少東西,何必還替絲澤府遮臉麵?我倒想叫滿城的人看看申家是如何的門楣,一個親家遭難不但不幫襯一把,反而貪得無厭欲把人逼死的門庭,如安在杭城安身!今後另有誰敢跟你們攀親道故!”
緩緩回身,淩妝一一核閱在場合有人,朗聲道:“《殷律》裡說,妻年五十以上無子,聽立庶子。疏議據此解釋為,女子年四十九以下無子,未合出之。聖祖天子又下詔,凡朝廷命官,四十以上無子方可納妾,天下鐘鳴鼎食之家莫不以此為家訓。我入申府三載,未有人提出要為夫君納妾,妾尚覺得申家恪守聖祖之訓,雖心中有賢能之念,卻一向不敢屈辱家聲。爹爹商戶出身,書讀得未幾,本日說出這番有違律曆的話來倒也罷了。諸位公子都是讀書人,怎地無人提示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