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當事人拒不供應醫療診斷證明,你是以挾恨在心,以是上門堵我方當事人?”杜婷再問。
陳亮憋屈得很,但基於究竟,還是隻能愁悶地答覆:“是。”
“反對。被告狀師供應的證據與本案毫無乾係,不具有任何參考鑒戒乃至證明意義。”季雲蘇采納。
我方當事人全程並冇有表示出任何暴力、過火等行動,乃至還以‘頓時就到’、‘十五分鐘’等言語安撫被告,是以被告‘因嚇壞不敢製止’來由並不充分。我有充分來由以為我方當事人連闖六個紅燈,係在被告默許環境下停止。”
法官點頭,“反對有效。請被告狀師重視說話。”
馮媛媛頓了頓,才道:“我當時嚇壞了,冇敢吭聲。”
“被告,該視頻中,你是否與人產生吵嘴後毆打對方,請答覆‘是’或‘否’。”
法庭上,被告被告各據一方。
“你隻需答覆‘是’或‘否’。”杜婷冷酷打斷。
被告確切有“前科”。
杜婷眉頭一皺,“反對。被告狀師主觀察度我方當事人行動。”
杜婷當即又詰問,“叨教被告,你是出於甚麼心機纔將被告推下樓。”
季雲蘇立馬辯駁,“該觀點基於大眾認知知識範圍,能夠建立。”
他憋屈地嗯了一聲,“是。”
“以是你並未禁止。”季雲蘇替她下結論,隨後遞上一份音頻和視頻證據,恰是網約車平台供應。
陳亮麵上一片慌亂。他承認本身偶然候被惹急了會忍不住打動,可他真的冇有害人之心。
馮媛媛這才答道:“對,之前有過近似環境,以是我冇有太鎮靜。”
杜婷卻不惱,這件案子,有一個很較著的縫隙,那就是不管是被告還是被告,都冇有明白的指向性證據。
緊接著是視頻。馮媛媛抱著一個不斷抽搐的孩子上了車,麵上的焦急發急,哪怕視頻並不非常清楚,也讓人看得清楚。
季雲蘇站出來,麵對馮媛媛,提出了第一個題目。
杜婷咬了咬牙,坐了歸去。
法官承認地點頭,“反對有效。請被告拿出更明白的證據。”
季雲蘇看動手裡的最後幾份證據,靜了半晌,才起家,來到馮媛媛麵前,“叨教被告,你兒子當時渾身抽搐,去病院後被診斷為甚麼病?”
以是杜婷的證據被顛覆她也不絕望,她曉得這隻是一份冇有甚麼關聯的證據,但對於本案冇有指向性證據的環境,這段視頻,無疑會在陪審團以及法官內心留下一個呆板印象。
“反對有效。”
法官宣佈開庭後,杜婷還是是立馬對陳亮建議狠惡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