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厥後,貴族軍團出來,國度律法有規定,任何人,隻要當守夜人,不管是功績還是罪惡都一筆取消,任何人不得侵犯守夜人,這是國度法律,而貴族軍團的人把國度當作一個屁,守夜人又如何樣,殺,殺光。
狼林部落的人被內裡的殺,他們也殺內裡的人,這無關善惡是非,這就是品級天下內裡的非常殘暴的餬口本身。
深林堡的騎士帶著軍團要追殺配角的第一支步隊,但是真正上麵的大貴族曉得動靜後,並不敢動,他們起首要向艾德・史塔克討要號令纔敢動?為甚麼?
舉例:七大王國的人稱呼絕境長城外的自在民為‘野人’,自在民們見了本身的王不下跪,他們酷愛跳舞和山歌,自在安閒,冇有私生子和嫡出之分,人也冇有凹凸貴賤之分,真正的劃一,但餬口前提很差很卑劣,也很掉隊貧困,因而七大王國的人很高高在上的稱呼他們為‘野人’。這貶義顯而易見。
這部分內容――是寫配角救了狼林部落的人,而之前狼林部落的人攔路擄掠配角,配角不但冇把對方乾掉,反而把貴族兵士乾掉去救部落的人,於理不通,於情分歧,配角是聖母表,這是大多數書友謾罵的核心論點。
現在說說我為甚麼要這麼寫:起首,狼林部落的人攔路擄掠就是他們的普通餬口體例,就彷彿你上班一樣,如許的餬口體例是因為他們要活下去,就彷彿兔子吃草,對於草來講兔子好殘暴,但兔子是為了儲存。
貴族軍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但是罪加一等他們仍然要乾,因為在他們的眼裡,狼林部落的人就是兔子和狼一樣的植物罷了。人殺一隻兔子,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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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林部落擄掠配角,配角冇有殺他們,反而救了他們,施援手以收其心為我所用,這是古往今來梟雄或者王者的同一手腕吧,要拉起人馬,救一救部落的人,獲得部落小弟,如許就是聖母了?是腦殘?配角要成大事,這點容人之量都冇有,連針尖和他的氣度比擬都寬如大海,如許的人是你們喜好的配角?
配角為大局收第一批小弟,救治一下受傷部落人的傷口,獲得一批人的儘忠,這麼便宜的好處不要,你們卻說配角是腦殘。遵循你們的邏輯,應當把人殺光纔不是腦殘。
曹操為了收關羽為其所用,關羽過五關斬六將而仍然放他走人,送美女送錢送繁華,曹操腦不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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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本書十萬字擺佈一向寫到百萬字的這個過程中,一向有書友在罵【30章節到40章節中的內容】,並且看這模樣還會持續下去,考慮到本書能夠還要寫一年以上,書友們也會持續罵這麼久,以是感受還是需求迴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