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哼了一聲,俄然朝著林哲襲來。

真是一個美少年。

林哲冇理睬他,他也冇希冀獲得林哲的迴應。一邊追著,一邊暗自測度:“這混蛋利用的是甚麼步法,竟然跑的這麼快。剛纔若非利用了一些手腕,必定追不上他。這小子有些詭異!看來不能托大了!”

熟諳離仙的人都曉得,離仙有三大絕技。

一把烏黑如墨的劍,與這烏黑的夜色融為一體。不細心看,底子看不到劍身。劍鋒之上,黑光流連。林哲固然眼拙,卻也以為這是一把品格極高的靈劍。

“跑啊,如何不跑了?”少年問。

固然他修為不高,見地陋劣,卻也曉得,馬合適長途跋涉,用它長途逃命,絕對跟找死無異。任何一個天心一階修真者,發力疾走,都比他騎的這匹淺顯的馬更快。

很較著,打不過!

她終究明白唐柔為甚麼要帶著林煙和紅袖分開林哲了。

他感覺本身真是逃命的天賦,冇頭冇腦的疾走,都能逃脫一死。

神的腦海中蹦出了這麼一個詞。

少年一怔,忍不住破口痛罵:“混蛋!有類彆跑!”

固然豪情上不肯承認【鳳舞九天】的短長,可神也曉得,以三大絕技儘力而戰的離仙,足以跟全盛時的本身過上幾招。

一個一襲黑衣的漂亮少年,站在林哲麵前,暴露一臉的奸笑。

墓碑上,應當如許寫:神,葬身於此。

神抱著胳膊盤腿坐在赤紅巨龍的腦袋上,她臉上帶著一絲不屑,心中卻不由佩服。

這是她獨一想到的能夠描述離仙的詞。

連招都不遞就直接逃命?林哲如許的行動,讓黑暗中的人驚奇了半晌。嘿的笑了一聲,在烏黑的太古山林中緩慢穿越,朝著林哲追去。

少年抬起手中的劍,劍鋒指向林哲的鼻子。“死,曉得如何寫麼?”

想到此,神不由的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傳聞,龍鳳兩族結仇隻因,便緣於龍族之祖龍陽。

林哲的命海中。

少年發足疾走,聽得林哲的話,不由奇道:“冇結婚跟冇種有甚麼乾係?”

林哲不但見地少,本領更少。除了《恨地技》,彆的他甚麼也不會。更可愛的是,現在的他,連靈劍也冇有,《恨地技》都用不出來。

仙界呈現,也僅僅隻是開端。

冇有人類能克服龍族!哪怕是龍的一枚鱗片!

劫財劫色都很普通,剛一碰上就要打要殺,是不是有些分歧常理?

想到此,神苦笑著搖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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