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變身去漫展?[第1頁/共3頁]

林檎不記得本身有根林嵐訂下這麼一個商定,不過他還是順著林嵐的話頭接了下去:“嗯,是的,如何了嗎?”

“歡暢甚麼啊……”林檎的苦笑更濃烈了。

如果讓那些想著名想瘋了的綠茶核心女曉得了林檎現在的設法,必定會忍不住想要掐死他,她們常日裡為了想要著名不曉得要做多少儘力,經曆多少風霜,披荊斬棘,雇水軍,炒作鬨緋聞,滾床單,說不定才氣獲得一個博出頭的機遇。可林檎呢?一個下午就成了網紅不說,還很不甘心的模樣,這不就太氣人了嗎!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

對於發帖人來講,能夠獲得如此大的存眷是功德,但對於林檎這個當事人來講他冇有看到任何值得歡暢的亮點。相反,他還想哭!

林檎抬了昂首,這還真是個好體例——不過,對於本身當天又會變成甚麼“東西”,林檎內心也冇有底。

這是甚麼觀點?當年的賈君鵬原貼答覆量也不過是四十多萬,某個明星的鎮吧貼的答覆量是一千六百多萬,不過那明星本來就是個紅透半邊天的一線歌手外加將近十年的堆集,以及不斷的有功德者來回帖才堆疊出的可駭數量。但這個帖子呢?

“莫非是拍照片?”林檎不肯定的問道。

【這不會是PS的吧,媽的,的確太假了。】

“我記得你剛纔說,魅魔的變身隻能持續七天對不對?”林嵐反問著林檎。

“看了。”林檎苦笑著把手機還給了林嵐。

“看了?”林嵐捋了下頭髮。

聽到林檎的話後,林嵐的腳尖重重的點了一下空中:“拍照片不是早就商定了我想甚麼時候拍就甚麼拍,這能算回報?我要的回報是——十月一國慶節快到了。”

【樓上上是我家的DOG,對不起冇拴好,把大師嚇著了。】

“嗯……莫非……”林檎瞪大了眼睛,趕緊揮動手,“不可不可不可!”

“一個下午成網紅……”林嵐接過手機,臉上閃現出了嘲笑,“是不是很歡暢?”

【+10086】

“臨河市每個國慶節都會有漫展你曉得吧。”

隻不過當聽到劉元廷愛上了“林萍”,愛的死去活來時林嵐的眼睛中呈現了笑意,這笑意從眼眶中溢位,變成了新月狀的眯眼。

“咳咳。”林嵐用心咳嗽了一聲,把林檎的思路拉了返來。

不管彆人如何看,歸正林檎是不想出這個名,太鬨心了,如果本身真的照片上的“女生”也就罷了,可本身常日隻要三個小時的強迫變身時候,纔會變成照片裡的“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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